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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臨時工」勞(就)保、健保及勞退如何辦理?

「短期臨時工」勞(就)保、健保及勞退如何辦理?-工讀生

壹、前言

寒假期間有不少學生為了貼補家用或是想要學習工作經驗,利用休假期間「打工」,同時許多雇主在人力不足之下,聘請所謂「工讀生」或「臨時工」,到底工讀生或臨時工是什麼樣的身分?要不要幫他們辦理勞(就)保、健保、勞退等事項?今天整理如下:

貳、定義

一、部分工時勞工

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現勞動部)會訂定「雇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其最新修正<註解1>得知,所謂的「部分工時勞工」就謂其所定工作時間,較該事業單位內之全部時間工作勞工(下稱「全時勞工」)工作時間<註解2>有相當程度縮短之勞工,其縮短之時數,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例如:公司每週輪派到工2次,每次4小時,時薪160元<註解3>。)。

二、短期工作人員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規定,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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