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QA 發表新文章 回覆此主題 評價: 0 回應: 1 閱覽: 161 文字放大 置頂 主管承諾給予加級津貼,但欠了2個月都未給予 文字放大 林芷鈴 0 發表 2021-05-06 08:57:33 up vote 0 favorite 0 公司主管在2月份於私line告知,3月起會給予職位津貼,但到5月份,遲遲未給予,以工作忙碌忘記簽呈為理由說會下個月補給,但這2個月,該做到的職位管理、工作內容我一樣有做到。在勞基法上,公司可否一直積欠呢?謝謝 勞基法會員提問職位津貼 up vote 0 favorite 0 up vote 0 favorite 0 回覆 vacationQuestion 熱門回應 up vote 0 風中的小沙沙 741 回覆2021-05-10 15:50:52 原則上主管若只是口頭告知加薪,但勞動契約沒有重簽或是公司不同意主管幫您加薪,基本上沒有違法。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上一篇:請問假日車禍住院開刀公司給付?下一篇:什麼是工讀五要原則? 您的好友從1111討論區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您\n 請前往下列網址參考: https://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24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