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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節獎金哪三節?公司不發違法嗎?勞工必懂6大QA! - 法律010

三節獎金哪三節?公司不發違法嗎?勞工必懂6大QA! - 法律010-一例一休

本文由   法律010   授權轉載

 

三節獎金很常出現在各大人力銀行網站上的職缺福利,會用斗大的粗黑體寫「三節獎金絕對不會少!」但你真的知道三節是哪三節嗎?

想不想要三節禮金小知識?

本文就讓律師一次告訴你,或是有任何問題也歡迎使用免費法律諮詢喔!

 

目錄
一、三節是哪三節?
二、三節禮金小知識!

 

一、三節是哪三節?
其實這類問題,律師的職業生涯中很常遇到民眾諮詢:
「律師何謂三節獎金?它是我薪水裡的一部分嗎?」
「律師請問三節獎金是哪三節?兒童萬聖耶誕節嗎?」
「律師請問三節禮金哪三節?雇主沒發有違法嗎?」


(一) 三節獎金哪三節?

「律師,我在求職網站上看到想要的職缺有三節將金,請問三節獎金是什麼?三節獎金是哪三節呢?」


一般來說,三節禮金是指農曆春節獎金、端午節獎金、與中秋節禮金。雇主會選在這個特別的日子,發禮金給員工開心過節,屬於員工福利的一環。


 但其實就算你們公司訂三節叫「兒童節」、「萬聖節」與「聖誕節」也沒關係,重點並不是在「三節哪三節」,而是在會挑三個節日「發禮金」。

三節獎金哪三節?公司不發違法嗎?勞工必懂6大QA! - 法律010-一例一休

(二) 三節獎金勞基法有規定嗎?

「律師,那我們公司說今年因為疫情業績不好,所以沒有三節獎金,這樣沒有違法嗎?」

能夠被歸類為薪水的錢錢才是勞基法所保障的工資。所以要先來看看勞動基準法怎麼定義我們的薪水: 


薪水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均屬於工資。


單純從勞動基準法觀察,似乎沒辦法確定三節獎金屬不屬於工資的一環。我們再來看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怎麼說:


本法第2條第3款所稱「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是指左列各款以外的給與。 三、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的節金。


有沒有讀者看到這邊先在歡呼「三節獎金受勞基法保障!」的?
如果讀者現在很嗨的話,筆者要跟各位讀者說個不幸的消息,因為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是說「各款以外的給與」。
所以那個「以外」代表的是春節、端午節與中秋節的三節獎金不算固定應給付的工資,也就是說勞基法三節獎金規定是「沒有硬性要求雇主一定要給」。
但是我們只說不受勞基法保障,不代表三節獎金不受契約保障。
簡單來說,如果雇主跟勞工在勞動契約中約定將三節獎金當薪資的一部分,雇主就不能片面停止發放,否則會因為違反契約條款對勞工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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