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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離職問題

目前在美業工作,有簽合約期限一年,請問提出離職預告和勞基法一樣10日前提出就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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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你的雇主有無付出訓練成本,如果公司有付出訓練成本,可能會有最低服務年限的問題。

可先參閱:
老闆說要綁N年─勞動契約的最低服務年限約定合法嗎? ∣ 法律百科

勞基法第15-1條第1~3項:
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
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
前項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應就下列事項綜合考量,不得逾合理範圍: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之期間及成本。
二、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
三、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
四、其他影響最低服務年限合理性之事項。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約定無效。

通常是雇主花了大量的成本,培訓勞工(例如:航空機師)
希望勞工受訓完能有較長的服務期間
或是雇主為了綁住勞工,提供一筆簽約金,如果勞工提前離職,則要返還簽約金
所以可能要先確認您公司的培訓內容
如果所謂的培訓期,並沒有額外的訓練支出
或是訓練成本不高,使合約期間不合理,則該合約可能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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