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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成鼎律師事務所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作者/洪宗暉律師
不論你是雇主還是員工,最高法院出了新的實務見解,勞工特休假可能不能折抵工資?!
在過去法院通常認為,勞工所享有的特休,在雇主解雇後,依舊可以請求補發應休未休的特休工資。
但是最新的最高法院實務見解居然出現「若雇主未要求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勞工自不得請求雇主於休假日受領其勞務給付,並給付加班之工資」,並進而認為「特別休假須以勞工因雇主業務需要致未能休畢,勞工始得請求雇主給予該特別休假工資。」這轉變差異也太大了,來看看 #洪宗暉律師 的專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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