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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公司新制度

我就職的保全公司近期有開會,有關111年7月起薪酬及節金制度說明會。我並未參與,聽其他參與同事說新制度是以後不分大小月都休6天。(7月份新進員工也表示他們是這制度)
288小時不是上限了嗎,這樣大月25天班沒違法?如果用加班費計算,第25天班應該是12小時全是加班方式計算吧?
我並未參與會議,當下也沒有簽名同意新制,是否就非得按照公司新制度大月超過288小時,不能拒絕?(因為8月份假表公司已經用月休6天的天數去排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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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參閱: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
每月240小時,是「正常工時上限」
每日正常工時上限是10小時
也就是24個工作日,每天10小時
如果一個班12小時,表示有加班2小時
24個工作日都加班2小時,已達整月正常工時+延長工時上限288小時
因此如果遇到大月,只能再多休1天,否則超過288小時上限,已經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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