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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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

月休四天每天工時6.6小時

您好,

請問餐飲業進行變形工時,

每天工作時間為7點30-下午14點30 中間休息半小時,每週工時不超過40小時

月休四天

是否合乎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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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你的情況

假如是四天勞工自己排,剩下天數公司排,原則上不違法

至於休息時間,因為是餐飲業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勞動基準法》第35 條: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四周變形工時

1.勞工每 2 週應有 2 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每4 週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8 日 

2.得將其 4 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致每日正常工時至多為 10 小時,每 4 週工時不得超過 160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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