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QA 發表新文章 回覆此主題 評價: 0 回應: 1 閱覽: 100 文字放大 置頂 非本職的區分跟定義 文字放大 搞不清楚 1 發表 2023-06-03 17:15:50 up vote 0 favorite 0 我是應徵麵包師,老闆卻要我做蛋糕,餅乾,饅頭等等非麵包的工作,所以想知道這是非本職工作嗎?我可以去勞工局申訴有用嗎?有人可幫忙解答嗎?謝謝 up vote 0 favorite 0 up vote 0 favorite 0 回覆 vacationQuestion 熱門回應 up vote 1 Mr bear 3941 回覆2023-06-05 10:30:42 這要看你們勞動契約怎麼簽ㄝ~ 舉例來說 原本是打算做內勤行政工作,錄取後卻被要求做外勤的業務推廣和拉客戶的工作。這樣可能會給員工帶來額外的難度(例如:個性比較內向不適合與外人接觸)和不方便(例如:沒有汽車駕照)。 如果有保留在僱傭時所訂的勞動契約(書面、錄音等),就能主張僱主違反勞基法規定,讓員工做非約定且不適合的工作。並且依照第14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自行決定終止契約,另外按第17條要求支付工資。 建議您勞工局申請調解。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上一篇:傳立地政士事務所助理-工作甘苦談下一篇:普通傷病假請假薪資計算問題 您的好友從1111討論區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您\n 請前往下列網址參考: https://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34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