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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傷病假請假薪資計算問題

大家好 請問一下
本人預計 9月20日
因個人疾病
要請病假大腿需要開刀
醫生告知 住院三天,修養一個半月至二個月 公司是領月薪
請問目前休假規定
一年三十天內半薪
超過30天不給薪
這個30天是指工作天嗎?還是包含假日,國定假日
因為我如果修養一個半月
至二個月除了周休還會遇到中秋,國慶連假
這部分是不是
A狀況9/20請假至10/20要總請假工作天數30天內都有半薪
也就是我可以
請整整六個禮拜內都不超過30天
(一個禮拜五天
六個禮拜工作天就是30天)
工作天30天都是半薪
假日和連續假期還是完整日薪
還是B狀況9/20連續病假請假到10/20請假 這樣就算一個月病假了 因為不分假日 工作日 連續假期 都是半薪

請問那種算法才是對的



熱門回應

病假的薪資到底要怎麼計算? 三十日內跟超過三十日有不一樣嗎? 

舉例來說

所以勞工請病假一日,雇主仍必須要給予500元工資,至於30日病假期間遇到的「例假日」、「休息日」及「國定假日」,因為不算在病假半薪內,所以是要給全薪1000元的,這部分要注意。

 

依據行政院勞委會勞動2字第0990131309號函規定,普通傷病假延長假期在一個月以上者,指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請普通傷病假超過三十日以上期間,係以工作天計算,如於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天數已達三十日者,之後仍須請假一次連續超過三十日以上期間,如遇例、休假日始計入請假期間內。 因此勞工如果已經請滿三十日,而且又要再請超過三十日的病假,這時候「例假日」、「休息日」及「國定假日」會開始計算在內;且由於半薪的病假已經用完,之後的病假都是無薪,所以如果勞工又要再請超過三十日的病假,那不管是工作日、例假日、休息日還是國定假日,都會是無薪的,這部分也需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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