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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業濫用定期約 違法

來源/ 1111人資專區

  勞委會表示,派遣業者任意以定期契約僱用勞工的方式有違反勞基法之嫌,將舉行國內首次派遣業勞動檢查,並將抽檢派遣業者是否濫用定期契約僱用勞工。

  最近剛失業的高雄市公車處前派遣司機傅維瑜受訪說,以前被統聯僱用,老闆資遣員工還要給資遣費,現在派遣公司每月從他薪水抽一萬多元佣金,什麼事都沒做,最後契約期滿,就請人走路又不付資遣費。

  勞委會表示,只有臨時或季節性工作才能用定期契約僱工,普遍用定期契約僱用派遣勞工有違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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