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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84-2條: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
所以不管是兼職還是正職,年資都是照算的
只是兼職部份工時人員,在計算特休時,
會依照總工時與全時人員的總工時相比,依比例計算特休天數
之後若一直是正職,則滿二年的時候就不須再依比例計算了
相關權益可參閱: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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