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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恒週報】 勞工自請離職並依法提前預告,雇主得否片面提前終止契約?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離職預告應以勞工聲明為主
雇主有需要,可以協商,但不能單方面決定提前
除非雇主有其他充足理由,對勞工資遣或解僱
否則片面提前,視為受領勞務遲延,依照民法第487條:
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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