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公司不願意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我可以向哪個機關申請呢?|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Q:公司不願意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我可以向哪個機關申請呢?
A:離職證明應先向公司索取,如果雇主不願意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才可向你工作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如公司在桃園,但你的上班地點在臺北市,則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申請)。另外小提醒,如果屬自願離職,離職證明只能向公司申請喔!
參考法規連結:
就業保險法25條:https://ppt.cc/fZoeTx
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書:https://ppt.cc/fZyzNx
延伸閱讀
訂閱電子報,一例一休,報給你知
https://lihi.vip/gdzsj
文章來源: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圖/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1手的1例1休快訊,請鎖定 1例1休 勞資大平台 FB粉絲團
https://goo.gl/gtP2Pr
精選工作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