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平均薪資&資遣費(計算詢問)
想請問各位前輩兩問題 計算是否正確
一、基本工資
如:月薪$32,000
4月 ,工作日數4日 , 所得$4,267
5月 ,工作日數31日 ,所得$32,000
6月 ,工作日數10日 ,所得$10,667
平均日工資:(4267+32000+10667)/(4+31+10)=$1,043
平均月工資:1043*(4+31+10)/3=$15,645
**一直在想是要以30日計算還是31日......
二、資遣費
109/4/27到職109/6/10資遣
1. 年資*資遣費給付比例計算:(4+31+10)/30/12*0.5=0.0625
2.資遣費計算:15645*0.0625=$978
再麻煩指導錯誤的地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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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沒有加班費、事假等因素,薪資沒有什麼起伏,其實可以直接用32000當作平均工資。
2.日平均工資計算沒問題,但換算成月平均工資時,要乘以這三個月平均一個月的天數,所以應該要乘以30.34天。算起來月平均工資大概31645。
3.資遣費公式跟勞動部網站差不多,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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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參閱:員工工資如何計給?大小月有無不同?
民法第123條:
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
這是每月不分大小月,都以30天計算的依據
因此,勞動 2字第 0960130677 號函: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以月薪總額除以30再除以8核計者
2
資遣部分可先參閱:『曹新南專欄』被資遣時應注意或請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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