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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未滿一個月薪水這樣合法嗎?

到職未滿一個月薪水這樣合法嗎?-加班費

到職未滿一個月薪水這樣合法嗎?-加班費

我跟公司談好薪資27000。八月上班第一天週末所2號開始上班我們公司每月25結算我一共加班45小時兩天是週六上八小時 

底薪這樣合法嗎?給薪這樣都正常嗎薪資單有點雜!有哪裡不合法可以提出小弟做參考 三是當天加班三小時二是當天加班兩小時八是當天加班八小時我們公司25結算

熱門回應

投保薪資不是底薪! 只要是屬於因工作獲得的報酬,無論任何名目,包含底薪、加班費、各項津貼及獎金等,都應該要計算在內。

原則上只要是經常性給的薪資都算是工資的一部分,至於薪資單細項只要不影響投保薪資,原則上不違法,假設你和公司談好月薪27k,投保薪資沒低於27k,基本上是不違法的。

這邊看起來,你想問的問題是加班計算是否有問題?

可參考>>新版勞基法4種加班費精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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