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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問題可先參考:【新法小工具】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之參考例
法令要求的,包括工資、加班費計算方式;特休、補休的計算;勞退提撥等
可以看到,即使是勞動部提供的範例
也從詳細到簡單分了三種版本,並提到「可依實際情形,自行增刪」
也就是說,沒有一定的格式
例如:有些企業可能系統上另外可以查特休天數,因此不會放在薪資單裡
主管機關不會因為企業沒有使用某標準格式而開罰
因此,您應該針對資訊不完整的項目,要求公司提供詳細計算方式
而非針對薪資明細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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