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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兒童清明連假排班及薪資注意事項!
本文由 陳孟志 資深顧問 授權轉載
文/聯和趨動顧問說
作者:陳孟志 資深顧問
專長:勞動法令、績效管理、職能建立、勞資爭議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碩士
經歷:具備輔導近200間中小企業勞動法務經驗
根據人事行政總處所公布的行事曆,110年度的兒童清明連假為四天,從110/4/2(五)放到110/4/5(一),各位老闆跟人資在安排員工的工作跟休假的時候,應該注意那些事情,又要如何計算薪資呢?本篇文章一次告訴您!
看之前要知道!現行勞基法加班費及應稅、免稅總表(截至110.1.1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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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加班費相關條文
從上述規定中我們可以瞭解,要知道員工在春節期間出勤薪水或加班費怎麼計算的話,最重要的就是先釐清「員工那一天是因為什麼原因出來的?是平常日、休息日、例假日還是國定假日。」
110年度兒童清明連假出勤排班及加班費計算
首先我們先看以下這張行事曆:
110年度兒童清明連假排班及薪資注意事項!
看到上面這張圖,可以知道110年度的兒童節跟清明日在4月4日星期日,而根據人事行政總處的行事曆,星期日又是例假日,因此,根據政府頒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第2項第1款規定,當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
因此,110年度的兒童節因為跟清明節撞期,所以要在前一日4/3(六)放假,但這時候發現4/3(六)為表定的休息日,所以我們再根據同法第5條之1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所以這時候我們就要再把兒童節往前一日移到4/2(五)了,同時也因為清明日在例假日,所以依法在4/5(一)補假一日,這就是為什麼110年度的兒童清明連假,會放四天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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