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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4小時的是否需要嗆強制休息?
我現在工作餐飲業的計時人員,之前公司工作在8小時以內,需要強制休息至少30分鐘,舉例來說如果當天工作7.5小時,至少要休息30分鐘,但是休息時段是在當天工作的『任何一個』時間點休息。現在同樣工作7.5小時,但是當工作到4小時內必須強制先休息第一次,這樣會造成我當天計時工作被『強制』休息兩次。現在這個制度,對於我們餐飲業的計時人員造成非常大的困擾以及麻煩,甚至影響收入,請問現在這樣強制休息兩個時段的做法是屬於合法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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