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208
置頂

外籍藝術家無償交流、即興演唱 勞動部開罰挨轟

外籍藝術家無償交流、即興演唱 勞動部開罰挨轟

外籍藝術家無償交流、即興演唱 勞動部開罰挨轟-即興演唱

外籍藝術家無償交流、即興演唱 勞動部開罰挨轟-即興演唱最新訊息一手掌握!

林歆/台北報導

國際藝術家來台與國內藝術家無償交流,卻無意踩到勞動部的就業服務法規定,導致國內藝術家遭罰款,國外藝術家也被管制不得入境台灣。藝術圈今召開記者會,不但宣告要對勞動部提起行政訴訟,也希望未來能修法,把藝文交流排除在「工作」定義之外。

立委陳學聖協助藝術圈合開記者會,他表示,英國環境聲音藝術家Simon Whetham去年7月來台做田野錄音,台灣藝術家葉育君偶然得知他的藝術計畫,邀請他合開工作坊,參與者僅交材料費等,Simon也未拿錢。

但事後,勞動部卻稱葉育君招待Simon住在家裡、且代收交流活動費用,有違法留容、牟利等問題,裁罰葉育君5萬元,Simon也遭移民署限制入台3年。

陳學聖也舉去年大稻埕國際藝術節的案例,有日本音樂家在餐廳臨時起意演出,並未收費,後來藝術家和餐廳都被各罰15萬。他質疑,這種國外常見的即興同歡也被認定違法,「台灣最大本錢明明是自由交流,卻用法令自我設限」,何況這類藝術交流顯然未侵害國人就業,不解為何公部門應開罰。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理事長陳文祥也認為,這根本罰到錯誤的人與錯誤的事,勞動部非藝術專業部門,直接把就業服務法張冠李戴,把「純粹藝術交流」視為「跨國非法海撈」來處罰,而且畢竟這類交流根本未影響國民就業,又促進國際藝文活動,開罰並不合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門委員莊國良解釋,據2006年函釋,工作的定義並非以有無契約或有償無償來判斷,只要有行為發生,就是提供勞務,單純心得分享等也算,但勞動部今年2月訂立「自由藝術者許可辦法」,只要提出申請,就不受就服法限制,但這些案件發生在辦法訂立前,無法追溯。

 

 

延伸閱讀

【最新函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勞資大平台

https://goo.gl/MbmGME

1手的1例1休快訊,請鎖定 1例1休 勞資大平台 FB粉絲團 
https://goo.gl/gtP2Pr

精選工作

外籍藝術家無償交流、即興演唱 勞動部開罰挨轟-即興演唱外籍藝術家無償交流、即興演唱 勞動部開罰挨轟-即興演唱外籍藝術家無償交流、即興演唱 勞動部開罰挨轟-即興演唱外籍藝術家無償交流、即興演唱 勞動部開罰挨轟-即興演唱外籍藝術家無償交流、即興演唱 勞動部開罰挨轟-即興演唱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