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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休6天 薪25000

月休6天 薪25000 休假避開六日 只休年假

勞健保補貼1000 實領26000
每日工作9小時 吃飯時間全程待命
(1)以上薪資多少合法?
(2)休6 代表2天加班整天 每日9小時 薪27528?
(3)請我自行保勞健保 補貼1000 合理嗎?
(4)公司未滿五人 沒幫加保 我可要求公司加保嗎
(5)沿(4)公司可拒絕我的要求嗎?
(6)公司沒加保 就保 勞退 健保 合理?
熱門回應

月休6天有少給假的問題
可參閱:『曹新南專欄』排班制,可否直接規定月休8天?
簡單說,每七天要有一例一休,一年52週,計52例52休,共104天假
加上12天國定假日,一年至少休116天
若只月休8天,一年8*12=96天假,是不夠的,更別說月休6天
8天,其實是四週內例假日+休息日的數量
不過因為超過8天的部份,比較難判斷分佈在哪些月份,底下暫以月休8天計算

例假日不可輕易出勤,少給的假多用休息日加班計算,月休6日至少有2個休息日加班
休息時間如果要待命提供勞務,無法自由支配,應納入工時計算
出勤9小時,累計工時9小時,則應計1小時加班

勞健保的補貼,不具勞務對價,不算工資。每月工資只以25000計算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25000/30/8=104.17

1、2一起答:
以小月30天計算,22個工作日加班1小時、2個休息日加班9小時
工作日加班費計算=104.17*4/3*22=3056元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104.17*(4/3*2+5/3*6+8/3*1)*2=3194元
當月應領工資=25000+3056+3194=31250元(未計算扣項)
除非訂定勞動契約時,有約定工資內含2個休息日加班費
否則應該有少算的問題

3、4、5一起答:
由於五人以上,才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
一般未滿五人的小單位,可能請勞工於職業工會加保,雇主另外補貼勞健保費用
這並不違法,且法令未規定未投保的補貼事宜,所以也沒有金額上的規定
勞工可以要求公司加勞保,公司雖未滿五人,也仍可以自願成立投保單位
但畢竟非強制投保單位,公司未滿五人而不成立勞保投保單位,也不違法
不過只要一人,就是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
此外,勞工退休金也要依法提撥
所以未滿五人的事業單位,部份雇主可能還是會選擇自願成立投保單位
至於健保,沒有人數限制,除非是打工兼職、非勞工的主要工作,否則也應投保

6.承上,公司勞工未滿五人,應該只有勞保是確定可以不投保
其他都可能有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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