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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選舉投票日的認定,專區已有置頂專文介紹,可先參閱:
『曹新南專欄』1124選舉綁公投,投票日上班怎麼算?
勞基法第37條: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投票日是「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
所以性質是國定假日
只是因為投票的動作本身不能調移,所以與其他國定假日略有一點點不同
當日若排為工作日,則工作日遇到國定假日,應加給一倍工資
若排為例假日或休息日,則也不需要補假
但既然已經是國定假日,本來就沒有出勤義務,不需要排特休
況且特休排定權在勞工手上,雇主有需求,只能協商,不能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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