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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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

被fire

請問我工作起天左右,無故被fire,有什麼方式可以保障自己權益嗎
熱門回應

可能要先看一下公司是否有與您約定試用期?
勞基法雖然已經移除試用期的相關規定
但勞雇雙方仍可約定試用期,只是試用期內的勞動條件仍要遵循勞基法
雇主發動終止契約,都要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12條的事由(資遣或解僱)
如果不符合事由,契約終止無效,勞工可考慮訴求恢復雇傭關係
然而法院對試用期的認定則比較寬鬆,認為是終止權的保留
爭議如果發展到法院訴訟,法院可能傾向連資遣費都不需要支付
可參閱:【探索勞動法令2017-7月號】法令中的試用期…
【GoodJob 好工作評論網】試用期教戰手冊,讓你第一次被試用就上手!

而未滿三個月,即使資遣,也不需要預告期
資遣費依勞退新制,一年0.5個月的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依比例計算
您若只工作幾天,資遣費應該金額相當低,可能幾百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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