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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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職調薪後離職,薪資計算方式

原薪資為31000+全勤2000

公司於1/31被告知二月份開始調職並調薪 為日薪制  享有勞健保 保底兩萬八

當下是用LINE回覆我先試試幾天看看

但於年後開工第一天2/11提出離職,並於2/13離職

請問這樣薪資計算

應為二月份出勤日2/1 .  2/11 . 2/12 . 2/13 用兩萬八計算日薪 為實領

還是  2/1-2/13  用三萬一 計算日薪呢?

謝謝

熱門回應

1

原則上1月還是整個月算

2

你所會日薪因該是叫作時薪制

 

時薪制

時薪制勞工,往往是屬於部分工時勞工,但仍然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那麼,勞基法第39條所規範的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日,不用出勤而工資照給,也適用在時薪制人員身上

但是,實務上大家的認知,時薪制人員都是有來有錢,沒來沒錢,要怎樣符合法令的規範呢?所以,在基本工資制定時,就直接把例假日休息日的工資,一起折進時薪制的基本工資裡了,這也是為何,若都是以基本工資來看,時薪制的時薪,會比月薪制的時薪還高。

 

月薪制

月薪制就是勞雇雙方約定好勞工提供勞務,雇主按月給付薪資,正常未變形的狀況下,全時勞工的出勤主要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每日8小時、每週40工時,而不用出勤的日子,分別是勞動基準法第36條例假日休息日第37條國定假日第38條特別休假日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也就是說,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日,都是勞工不用出勤,但是雇主要給一天薪資的,也就因此,不管出勤與否,每一天都是有薪資的

目前一般狀況下,不管大月小月,每一個月都是以三十日來計算,月薪制在計算加班費或病事假時,要還原到每小時是多少,也就是我們說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就直接以月薪除以30天再除以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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