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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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沒有提離職要發薪水給他嗎?

員工沒有提離職直接不來

薪水還要發給他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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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雇主有時會有這種錯誤的概念,員工曠職不代表不用給付薪資,因為依照法令規定,有給付勞務,就要有報酬

契約終止屬於形成權,一方表達意思就足以使雙方法律關係變動,並不需要他方同意

 

曠職超過三天(連續),公司可以開除員工,曠職三天,只能扣曠職日薪水。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勞動基準法第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此二條文已明定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少或拒絕發給,若勞工已提供勞務,雇主即應直接全額發給勞工,不得因雙方契約終止原因而不發給薪資,即使您真的有曠職等事項,工資仍然要依提供勞務期間計算。

不過,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勞資雙方皆有預告他方之義務,雖然此條文對於勞工來說是軟性條款(無罰則),雖契約終止屬於形成權,但若能符合預告義務仍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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