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1 閱覽: 149
置頂

離職歷年制年假計算

您好,雖然很多人對此問題發過很多類似的詢問,但還是不太會算

我預計2019/9/16要離職,詢問公司人事部離職年假計算方法,人事回覆第一年是週年制,之後都改為曆年制。人事告知今年我的年假是按照比例算,就是15/12*8=10天。

我是2012/6/4到職的,我公司在第一年的年假是14天,滿3個月就有年假3天,第二年2013年開始都是遵守勞基法,但公司體恤我們從14天變7天,就多送我5.5天,我這幾年的年假如下:

2012年: 6.9天,2013年:12.5天,2014年:7天,2015年:10天

2016年:10天,2017年:15天,2018年:15天,2019年:15天

2019年我已經休了7天的年假,如果我預計2019/9/16要離職,請問離職前我還剩餘幾天的年假呢?

謝謝您的答覆。

熱門回應

您也可下載參考:1111個人版特休試算工具
輸入到職日、查詢日期;選擇特休制度、進位方式、比例方式,即可對照檢視

勞基法第38條第1項的特休規定: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