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評價: 0 回應: 1 閱覽: 211
置頂

清明兒童節放假

想請問若 公司制度為每週星期日為例假日 星期一為休息日
 

那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4/4時,於前一日4/3放假?

但4/4是禮拜六 因我們公司本來就是上班日 所以是不是就不用補假去休4/2

公司只要休4/3 跟4/4 而已

 

熱門回應

1

根據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第2項第1款:「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
換句話說,即使兒童節和民族掃墓節重疊,還是會錯開,兩個假都會放到的。

如果您公司是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可以看到,4/4是週六,所以4/2和4/3都是補假,一個是補兒童節、一個是補民族掃墓節。也就是有兩個國定假日。
國定假日若未調移而出勤加班,要加給一倍工資。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30&pid=9811

 

2

您公司未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行事曆 那麼如果沒約定將國定假日調移,則4/4是民族掃墓節、4/3是兒童節,出勤要給加班費 如果有約定調移,就是要另外排兩天國定假日放假

 

3

可參閱專區置頂文:『曹新南專欄』新版勞基法4種加班費精華整理

國定假日出勤,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

  1. 給加班費
    勞基法第39條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台87勞動二字第 039675 號函
    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日工資。
    所以一般的國定假日加班,都是8小時內加給一日工資
  2. 調移(換別日休假)
    國定假日是可以經勞資雙方事先協商調移的
    但主管機關要求「確明調移日期」
    也就是要在班表或行事曆上註記調移到哪一天
    例如將108/1/1與108/1/4對調
    則1/1變成工作日,出勤不用給加班費;1/4性質變成國定假日,不必出勤
    萬一1/4又再出勤,則仍要依國定假日規格計算加班費
  3. 加班後由勞工選擇補休
    國定假日出勤,也可比照勞基法第32-1條的補休規定
    由勞工在出勤後,從加班費和補休之間,二選一
    如果選擇補休,期限內未休完,仍要回到加班當日計算加班費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