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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疫情未趨緩,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僅能以集會方式召開嗎?|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Q:面對疫情未趨緩,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僅能以集會方式召開嗎?
A:依規定:「勞資會議至少每三個月舉辦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事業單位為防疫,可選擇以視訊方式召開勞資會議,以減少集會方式舉辦勞資會議,兼顧落實勞資會議運作與防疫措施。
參考資料: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8條:https://bit.ly/2V7hlLc
勞動部常見問答:https://bit.ly/3a5udFV
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第11點: https://bit.ly/2x5AQ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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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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