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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職災醫療補償範圍
本文由 樂誠勞資顧問 授權轉載
謝老闆經營石材場多年,近日公司的會計盈盈在上樓送交文件時,因為手抱太多文件擋住視線不慎踩空而從樓梯上跌了下來,在醫院治療了一週後回家休養,住院期間除了每日單人房的花費外,還有伙食費、掛號費、診察費以及一項自費的材料費,由於行動不方便,在家療養期間,盈盈又找了日間看護來照顧她,前前後後的花費加總起來,大約花了15萬元;前天盈盈上班,將這些費用的明細全部檢附給謝老闆,向公司請求職災的醫療費用補償,謝老闆很疑惑,這十幾萬的費用,難道真的都該由公司負責嗎?
根據勞基法第59條第1款的規定,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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