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 vote
0
計算方式可先參考【沈以軒專欄】員工月中到職,當月工資如何計給?
您的狀況來說,不確定您的實際投保薪資。
因此先假設您的薪水3萬1上班18天
31000/30*18=18599.94
至於勞健保本人負擔部分可參考:勞健保級距及分攤表
月薪制例假日與休息日都是工資照給(勞基法第39條)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1條第2項第1款第2目:
所定一日工資,為勞工之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一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其為計月者,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