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非視不可
1.負責照護嬰兒及書寫紀錄 2.執行嬰兒室各項常規及處置 3.協助母奶哺餵與衛教指導 4.產婦及嬰兒相關護理照護,具有婦、幼相關照護經驗者佳 5.具NRP證照 6.需配合輪兩班
1.負責照護嬰兒及書寫紀錄 2.執行嬰兒室各項常規及處置 3.協助母奶哺餵與衛教指導 4.產婦及嬰兒相關護理照護,具有婦、幼相關照護經驗者佳 5.具NRP證照
1.總理機構業務之經營管理及監督策畫推行及擬定年度工作計畫 2.員工教育訓練規劃與安排、主持業務會議、團督會議及個案討論會。 3.主導及執行評鑑業務之相關運作、系統管理與跨團隊之連結及跨部門溝通協調。 4.各項品質監測之追蹤檢討 ; 與A單位進行合作意向連結及處理公文函件。 5.危機預防及緊急意外事件處理。 6.每日營運管理。
1.總理機構業務之經營管理及監督策畫推行及擬定年度工作計畫 2.員工教育訓練規劃與安排、主持業務會議、團督會議及個案討論會。 3.主導及執行評鑑業務之相關運作、系統管理與跨團隊之連結及跨部門溝通協調。 4.各項品質監測之追蹤檢討 ; 與A單位進行合作意向連結及處理公文函件。 5.危機預防及緊急意外事件處理。 6.每日營運管理。
1.擬定長照需求者之照顧目標與計畫,開發、協調並連結社區資源。 2.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接受服務諮詢、申訴及處理等。 3.長照2.0~社區資源整合相關活動。 4.社會局的核銷作業。 5.依照人事行政局公布的休假日休假。
1. 為病患翻身、捶背、擦拭身體、更衣、扶持上下床及散步等等 2. 居家打掃、整理環境、送洗病患衣物及代購所需用品 3. 照顧病患飲食起居、服藥及等等 4、衛福部規定之照顧服務項目 5.缺工獎金
1.提供基本的病患基礎醫藥照顧、包括進行靜脈注射、肌肉注射、打點滴、協助服藥與衛教 等護理臨床工作,觀察記錄患者給藥之後的狀況並加以回報。 2.緊急(意外傷害)應變處理、輔助醫生進行治療 3.輔助與安撫病患在治療過程中所產生心理上的不適,給予病患和家屬情感上暫時援助
1.執行中醫門診、西醫住院會診、計畫案等醫療業務。 2.中醫居家醫療、社區衛教、協助臨床研究等活動。 3.協助中醫行政工作。 4.其他交辦業務。
1.執行中醫門診、西醫住院會診、計畫案等醫療業務。 2.中醫居家醫療、社區衛教、協助臨床研究等活動。 3.協助中醫行政工作。 4.其他交辦業務。
一、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及自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醫學院畢業。 (二)具醫師證書及下列各專科醫師證書: 1. 神經內科專科 或 2. 肝膽腸胃科專科 或 3. 胸腔內科專科 或 4. 感染內科專科 或 5. 急診專科 或 6. 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者。 (三)認同本院願景,配合公共政策,願意熱誠付出,具備整合醫療團隊運作之能力者。 (四)有意願參與研究者尤佳。 (五)具學術論文發表經驗者尤佳。 二、工作項目: 1. 家庭醫學科臨床及行政相關業務。 2. 身心疾病整合照護業務。 3. 精神科教學醫院相關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執行慢性病個案之收案、評估、衛教、追蹤、紀錄建檔及上傳等。 2、報表制訂、修訂與彙整。 3、制訂、監測與執行個案管理品質照護指標。 4、辦理團體衛教、病友會、社區篩檢與健康促進活動。 5、協辦健保審查業務。 6、其他行政交辦事項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心導管室技術員(放射師)】(需求2員) (一)學歷:專科以上放射科系畢業。 (二)具備證照:放射師執照。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 1.到職後需取得ACLS證書。 2.需上手術台協助醫師進行心導管檢查與治療(需穿鉛衣)。 3.可接受24小時輪班制度。. 4.需接受總院心導管室技術員訓練。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人力整體運用規劃:任用後由單位負責規劃運用。 2.主管交辦業務。 3.值班期間可不住在醫院內,但為因應責任急救醫院評鑑,需於通知後30分鐘內到達醫院。 (二)職務內容: 1.負責操作心導管設備,協助醫師進行心導管檢查與治療。 2.協助心導管室裝備管理及保養。 3.與其他心導管室人員輪流值班。 4.操作放射相關儀器。 5.心導管室之評鑑相關事務。 6.支援放射科臨床業務。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以聘一等一級48,790起薪(含地域加給),正式進用以聘二等一級50650起薪(含地域加給)。 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問答或申論)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心臟解剖學、基本放射學、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基本心電圖判讀及緊急處置。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放射科技術員(醫事放射師)】 (一)學歷:具國內外放射相關科系副學士(含)以上學位。 (二)具備證照:須具醫事放射師證書。 (三)經歷:有臨床放射相關工作經驗較佳。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操作放射相關儀器。 2.配合單位排班,需輪值三班。 3.主管交辦業務。 (二)職務內容: 1.該類人力整體運用規劃:任用後由單位負責規劃運用。 2.執行放射診斷相關檢查。 3.參與或協助科內教學及醫院評鑑與行政業務工作之推展。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一等一級48,79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 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輻射防護、輻射生物學、輻射度量、輻射劑量學、游離輻射防護法規等。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二、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三、招考職缺及條件:【病歷管理員】 (一)學歷:大專以上(醫務管理學系)。 (二)具備證照:病歷管理師證照。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無。 四、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執行病歷資訊管理等相關業務,俾利本分院民診業務遂行。 (二)職務內容: 1.門、急診病歷檔區管理。 2.負責雲端藥歷相關查詢及稽核作業。 3.負責線上病歷及各類診斷證明書申請。 4.配合民診處申報及各項借調及歸還作業。 5.負責不活動及死亡病歷下架相關作業。 6.協助推動電子病歷及掃描上傳相關作業。 7.門、急診自費同意書整理。 8.病歷評鑑業務。 9.協助完成主管交付之事項。 五、薪資與福利:試用期以時薪196元給薪,正式進用以雇二等一級44,12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 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六、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是非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病歷資訊管理理論及實務、醫務管理概論。 七、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八、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內科主治醫師】 (一)學歷:大學(含)以上(不限科系)。 (二)具備證照: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 1.國內外各大學院校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畢業。 2.外國籍醫師或國外醫學院校畢業者,需領有我國西醫醫師證書。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本院內科醫師將負責為澎湖地區居民提供專業的內科醫療服務,涵蓋範圍廣泛,包含內科各項疾病的診斷、治療及保健教育,具體職掌如下: 1.內科疾病診斷與治療:診斷和治療各種內科疾病,制定個人化治療計畫,並提供專業的內科健康指導與建議。為疑難或慢性內科病患者提供專業的醫療建議與長期管理計畫。 2.內科保健及教育推廣: (1)提供日常內科保健指導。 (2)配合醫院舉辦社區活動,推廣內科健康知識及預防措施的講座。 (3)與公共衛生機構合作,推動內科疾病預防計畫,應對澎湖特有的環境挑戰。 3.配合國軍醫療體系任務:參與大澎湖地區的各項醫療任務,包含公家或民間舉辦活動時需醫師駐守的任務。 4.優渥的薪資福利與職涯發展: (1)有競爭力的薪資待遇:提供具競爭力的薪資、績效獎金、休假獎金及地域加給,依醫師表現再額外增加其餘獎金或升等。 (2)住宿與交通補助:提供外地醫師免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及烘乾機、曬衣場、微波爐、開飲機、電視機等設備,協助醫師適應澎湖生活。 (3)進修機會與補助:支持醫師參與國內外學術會議及專業進修,並提供適當公費補助,協助醫師持續提升專業能力。 (4)實戰與專業訓練:澎湖的獨特環境與多元的醫療支援活動(如IDS、國軍醫療任務、居家、體檢、澎監看診等),為您提供廣泛的臨床實戰經驗和全面的職業成長機會。 (5)工作壓力相對較小:澎湖擁有美麗的自然景觀和悠閒的生活環境,相較於繁忙的都市醫院,澎湖的醫療節奏適中,讓您在專業發展的同時,能享有工作與生活的平衡,浮潛、潛水、海釣等豐富的海島休閒活動,紓壓身心,平衡生活,在專業與個人生活上實現雙贏,體驗享有成長與愜意的工作經驗。 (二)職務內容: 1.上級交辦事項。 2.內科疾病診斷與治療。 3.健康教育與推廣,包含病患指導衛教、社區活動講座。 4.配合參與醫療照護團隊討論會及科會等會議。 5.配合輪值國軍及地方政府的醫療任務。 6.配合主管機關相關計畫執行。 7.配合輪值院內居家、體檢、澎湖監獄看診等勤務安排。 8.配合院內推行政策安排。 9.按班表完成科內分配之工作及教學活動。 10.須輪流值班,負責科內照會及緊急照會、急診、救災值班、病房、二線等相關科內勤務輪值。 11.配合醫療部任務交辦事宜。 12.臨時性業務交辦。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五等一級64,800起薪(含地域加給);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術科口試及面試。 (二)命題範圍:一般內科學。 八、錄取標準:術科口試50%、面試50%,術科口試、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放射科技術員(醫事放射師)】 (一)學歷:具國內外放射相關科系副學士(含)以上學位。 (二)具備證照:須具醫事放射師證書。 (三)經歷:有臨床放射、乳房超音波相關工作經驗較佳。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操作放射診斷相關儀器。 2.配合單位排班。 3.主管交辦業務。 (二)職務內容: 1.該類人力整體運用規劃:任用後由單位負責規劃運用。 2.執行放射診斷、乳房超音波相關檢查。 3.參與或協助科內教學及醫院評鑑與行政業務工作之推展。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一等一級48,79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 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放射診斷相關。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大學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不得進用。 (十一)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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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照護嬰兒及書寫紀錄 2.執行嬰兒室各項常規及處置 3.協助母奶哺餵與衛教指導 4.產婦及嬰兒相關護理照護,具有婦、幼相關照護經驗者佳 5.具NRP證照 6.需配合輪兩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