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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戰端再起 林全:一例一休不再修

林全專訪》勞基法一例一休 不會再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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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6 出處:財訊雙週刊 第 528 期 作者:曾嬿卿、廖君雅

林全表示:在我來看,加班費增加應該可受社會公評,即使對不起那10%想加班的勞工,但是大方向應該這樣做,社會是進步的。

防戰端再起 林全:一例一休不再修-加班費

我們當初花了半年才過……還要再開一次戰嗎?
這不是一例一休問題,是勞基法的新仇舊恨。

Q:「一例一休」為何讓企業主不滿意、勞工似乎也不埋單?
A:這是很好的案例。一例一休,或者說《勞基法》本來就不是完美政策,本來就是某種程度的調和跟取捨。對落後國家來說週休二日是奢侈的,但對先進國家是必要的,台灣介於黑白之間,大部分人有週休二日,少部分沒有,他們都是艱苦行業,中小企業很多,老闆和員工都艱苦。

我初步估計,大約有10%的勞工是老闆因此不要求加班,這些人會抱怨加班費變少;但這個政策目的就是要增加休息時間,我們長期也被批評是血汗勞工,有些勞工卻會因所得太低而不領情。這是一個社會價值觀問題,我們到底要不要合理給人家加班費?很多勞工其實有得到好處,或是加班時間變少、或加班費變多,但確實有喜歡加班卻加不了班的,我們就小心謹慎處理問題。

為了凸顯問題,很多人會講得很嚴重,但其實真正嚴重問題不在這裡。很多勞團當時反彈我們的一例一休不夠嚴,所以國民黨和時代力量提出更嚴,像是兩例等訴求,當時民進黨做了很多讓步,所以造成法規僵化和合理性受到批評,最常見的像是休息日來加班,加班費提高之外,一小時算4小時,超過4小時算8小時,就讓很多人批評這是過度僵化條款;我同意。

過去很多企業沒有嚴格遵守勞基法,難免不適應;而現在執法也遇到一些問題,像勞檢員在作法上為了避免爭議,有一套SOP(標準作業程序),造成只看形式有沒有違反而不看實質。

過去忽視勞工權益,我們對《勞基法》因此做這麼多規範、訂這麼嚴,但是實際執行一定發生很多問題,這不是一例一休問題,是《勞基法》的新仇舊恨。

Q:你會考慮修改《勞基法》嗎? 
A:不可能再修一次。我們當初花了半年才過這個,還要再開一次戰嗎?我覺得那是執法上的問題,有些法其實是有彈性的,就像我們用變形工時來解決是有彈性的,只是過去太僵化了,不是修不修法問題,任何動作都是龐大的社會成本。在我來看,加班費增加應該可受社會公評,即使對不起那10%想加班的勞工,但是大方向應該這樣做,社會是進步的。

Q:依不同行業訂法?
A:基本法就是基本法,沒有一個國家會針對不同產業訂定不同規範,但是要與時俱進,所以像打卡就不一定必要。計算勞工工資還有很多方法,勞工跟雇主之間遵守約定是重要的,這部分我們可以思考改變,不代表《勞基法》要去做改變。

Q:你會覺得社會運動遍地烽火,讓你們難以推動政策嗎?
A:很多公民參與的國家都同時產生這問題,尤其是在網路自由化的國家,都在考驗政府的治理能力,可是我們用傳統思維去對抗是沒有意義的,應該是去面對這種挑戰,怎麼去調適,我們的作法就是傾聽外界意見,街頭運動也是表達意見的方法,跟網路上沒什麼差別。

但是聽了還是要做決策,不能被少數意見把持,所以要把事情想清楚,要有信心,不可能去討好每一個人,第一,不是每個人都能被討好,第二,你有可能做不了事。所以還是要選擇,要有技巧。

對社會運動,我們願意溝通,也知道他講的問題,如果是政府應該要來解決的就來解決,但世界沒有完美過,我們不可能有完美解答,有些抗議的,如果抱著完美主義,訴求有道理我們盡量滿足他,但是我們也不期待得到他們的滿意或稱讚,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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