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上班車禍自請離職,非無工作能力,公司仍需補償原領工資及醫療費用嗎?
您好:
公司有一離職員工,107/3/5到職,3/11上班途中車禍,3/11~3/15公傷病假3天,之後繼續上班到3/18自請離職。
離職後該員陸續到公司叫囂要求公司職災補償(第一次送件,勞保局未核過該申請),再補送件,其另外的診斷證明上寫宜休養3個月,而勞保局也審核給於3/14~4/25傷病給付。
雖員工自請離職,只要職災醫療無法工作期間,公司仍要按原領工資予以補償,但是該名人員其實這段期間,多次親自到公司胡鬧,行動自如,非無法工作,這樣公司還是要補償原領工資及醫療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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