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非視不可專區
1.具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或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 2.具照護服務工作經驗尤佳 資格條件 A.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B.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C.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組)畢業,尚未取得護理證照。 D.高中(職)以上學校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E.領有經衛生福利部核定之醫院照護輔佐訓練結業證明。 符合上述其中一項即可。
臨床醫療業務
1. 應變處理、輔助醫生進行治療 2.嬰兒室寶寶照護、護理衛教 3.新生兒及產後相關照護 4.注射疫苗
1.訂定照顧服務員工作時間、內容、守則、流程與作業標準、指導、改善 2.召募、訓練照顧服務員,並確實管理督導其工作狀況及工作績效 3.規劃辦理教育訓練(照顧服務員培訓/職前/在職訓練) 4.開案及照顧服務員工作分配及調度 5.關懷電訪、居家訪視 6.擬訂並執行照顧服務品質監測
【職務名稱】居家服務督導員 【工作內容】 負責居家服務個案接案、派案及服務安排。 執行個案家訪、電訪及定期服務追蹤。 督導及關懷居家服務員,協助處理服務現場問題。 協調個案、家屬及居服員之間的溝通與服務需求。 辦理個案服務異動、異常事件通報及相關單位聯繫。 完成服務契約、訪視紀錄、個案資料及相關行政文件。 與照專、個管員及長照相關單位進行業務聯繫。 配合機構評鑑、稽查及品質管理相關作業。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歡迎具耐心、責任感、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對長照服務有熱忱的夥伴加入。 聯繫電話 : 孫小姐 0936-795031
1.工作場所環境清潔整理 2.接待病人,櫃檯掛號、登記初診姓名或調出複診記錄 3.跟診 4.診療室、病房等之清潔打掃 5.器械消毒、X光攝影之清潔及準備 ※晚班18:00~22:00 需求時間週一至週五,星期六可彈性選擇。
1.公關事宜 2.協助產婦進行衛教事宜 3.行政事務 4.接待服務 5.關懷產婦
工作內容: 1、定期追蹤關懷收案病患與衛教。 2、維護個案資料、登錄系統。 3、協助臨床研究收案與進行。 4、協助跨科系團隊會議和舉辦病友相關活動。 5、主管交辦事項。 其他事項:具臨床護理師經驗、個管師臨床醫療工作經驗者優先任用,有神經科系經驗者尤佳,需具備基礎電腦文書能力。 誠摯邀請您的加入!! 可備妥履歷表、自傳、成績單及相關證書影本參與面談
•科別 : 誠徵專任家醫科、或內科(不限次專科)或小兒科專科醫師一位 •時間 : 每週4-6診(可彈性調整) •薪資面議,含牌費+診費+PPF •其他福利:三節獎金,醫師公會會費,診所醫療保險等 亦可先報備支援兼診,彼此磨合適應,若專任穩定,可談後續合作(合夥)
誠徵家醫科/小兒科/耳鼻喉科/內科/外科/腸胃科/急診/內分泌醫師二名,多位醫師輪診,病患族群純樸,晚診9:00後可準時下班,本院為社區型診所,發展性極強,各科醫師都有發展空間,歡迎志同道合朋友加入發揮您的專長,看診節數薪資面議.
1.認識、操作及維修牙醫器材。 2.協助患者做好口腔衛生及保健。 3.協助醫師跟診進行診療、環境及器具之清潔與維護。 4.主管交辦事項 5.具服務熱忱與親切度。 6.享有勞健保,勞退、特休。 【我們希望您是…】 ✔️ 熱愛牙科、有服務熱忱 ✔️ 樂於學習、主動積極 ✔️ 有責任感與團隊合作精神 ✔️ 有牙科助理或診所行政經驗者尤佳(新手也歡迎,提供培訓) 📍診所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26號(近捷運先嗇宮站1號出口)
【居家照顧服務員】 1.服務資格: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書或照顧服務員單一級證照並取得長期照顧人員資格證 2.服務內容:生活照顧(協助沐浴、穿換衣服、進食、服藥、翻身、拍背、陪同就醫、餐食服務、陪同散步、洗滌衣物、代購生活必需品等)。
協助醫師針灸處理...等。享勞健保、勞退 6%
1.X光機基本操作,醫師交辦事項,基本護理,心導管基本醫學影像判讀。 2.績效獎金及簽約金另計。
診所助理相關的工作
無經驗可;週六輪休、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休
基本跟診~ 有無經驗都可以喔。 您若有心我們一定非常歡迎您。 本診所醫生跟護士都很好相處.歡迎加入。
1.癌症個案管理、衛教及後續追蹤訪視。 2.評估個案臨床需求,進行跨團隊協調。 3.召開癌症團隊會議,監測癌症診療品質相關指標。 4.具腫瘤個案管理經驗者且具證照者佳。 5.主管交辦事項。
本院眼科擴展門診服務量,增聘眼科技術員 工作地點於本院及聖賢兩院區 工作內容:裸眼視力、視力矯正、配鏡、自動驗光測量、鏡片驗度儀檢查、眼壓及角膜厚度測量、角膜內皮細胞測量、角膜地形圖測量、軟硬式隱形眼鏡配戴、角膜弧度測量、眼軸長測量、人工水晶體生物測度、 光學長度測量儀 (晶星900)、視野檢查(VF)、眼底螢光血管/循血綠攝影(FAG/ICG)、眼底光學同調斷層檢查(OCT)、免散瞳眼底血管攝影、K5淚液測試檢查等...所有眼科之檢查項目。 視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驗光師證照。
腸胃內科門住診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