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非視不可專區
工作內容 臨床透析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0,07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透析等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工作內容 1.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2.診間各項臨床業務,如檢查前後衛教說明、長者健檢、成人健檢追蹤、癌症篩檢轉介、協助臨床同意書填寫及衛教等。 3.衛教講座。 4.門診滿意度調查。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36,970~45,39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三、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四、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五、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六、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七、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八、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九、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一、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二、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三、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四、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五、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 3.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式進用月薪約43,500~55,20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 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麻醉專科護理師月薪約52,760~65,400元(不含獎金、夜班費)。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及麻醉專科訓練證書。 3. 其他:具麻醉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式進用月薪約43,500~55,20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1,93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0,07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需具有「長照服務人員證明」與長照level-1研習證明書。 4. 其他:具住宿式機構工作經驗、精神科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5.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職位名稱:照顧服務員 工作內容: 1.日常生活照顧 2.活動帶領 3.安全看視
1.認識、學習操作及維修牙醫器材設備 2.指導患者做好口腔衛生及保健 3.協助牙醫師看診與檢驗 4.器械消毒、X光攝影之清潔及準備 5.診療室、診所環境等之清潔打掃 6.其他非技術性之事務工作
[工作內容] ◆協助醫師看診 ◆器械清潔消毒 ◆診所環境維護 ◆患者接待,口腔衛教與約診 [上班時段] 早班:08:45~12:45 晚診 : 17:30~20:30 周一~週五 晚診 週六早午診 ※週日全日休診※ [休假] 排休、見紅休、彈性排休 [待遇福利] *應能力工作態度調整薪資 [其他] 勞健保 員工制服 員工零食櫃 員工置物櫃 員工休息室 歡迎 所有求職者 發展/遠景: 歡迎對牙科工作有熱枕著加入我們
1.身體清潔照顧 2.家事照顧 3.日常生活照顧 4.陪診就醫
1.身體清潔照顧 2.家事照顧 3.日常生活照顧 4.陪診就醫
1.身體清潔照顧 2.家事照顧 3.日常生活照顧 4.陪診就醫
1.進行住民身體評估與健康觀察,及時處理健康異常問題 2.執行用藥管理及醫囑,確保安全用藥與執行標準 3.協助住民疾病徵兆觀察與安排就醫,制訂適合的護理計劃 4.指導與督導照顧服務員工作,進行環境衛生與感染管控 5.完成護理相關文書紀錄,及管理耗材需求與配送 6.參與團隊會議並與家屬溝通,提供專業疾病與健康衛教 7.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系統,執行行政業務與日常護理報表製作
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 徵才公告 職稱:藥師 工作待遇:提供簽約金10萬/年 年薪95萬元起(另依工作年資提敘薪資,小夜班津貼500元、大夜班津貼1000元、每月績效獎金….另計) 福利制度:生日禮金、婚喪禮金、公會補助、員工及家屬就醫優免、公假公費派訓等,外縣市提供宿舍(套房),停車場免收費、附設幼兒園。 資格條件: 1.大專院校(含)以上之藥學(科)系畢業。 2.具有藥師證書(或考試及格證書)。 3.有實務經驗尤佳。 附註: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全職藥師。 2.執行藥事相關作業。 3.無化療及TPN調配。 工作地址:員山院區:26444 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聯絡方式: 1請備妥履歷表正本、藥師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等資料影本各乙份,寄─26444 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榮光路386號 藥劑科收(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契約藥師)或e-mail:ysvh4739@mail.ysvh.gov.tw。 2.本院聯絡電話:(03)9222141-3601藥劑科洪主任。 3.依本院薪資規定。 考試方式:筆試及口試。(正取3名,備取1名依序遞補) (註:本院為無菸環境,請遵守並支持全院無菸政策)
1.負責藥物調配並進行處方箋審核 2.提供患者用藥指導與衛教諮詢 3.管理藥品庫存與執行藥品盤點 4.監控藥物不良反應並總結報告 5.熟悉藥物學及相關法規應用 6.操作醫院管理系統及藥品管理軟體 7.參與藥品質量控制及藥物安全管理
※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資格條件: 1.專科(含)以上,物理治療相關科系畢業。 2.具備「物理治療師證書」。 ※工作時間:配合本科排班時間。 ※工作地點: 本院(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為主,視業務需求,輪調分院支援。 ※工作內容: 1.物理治療業務。 2.本院及成功分院輪調。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福利:(新臺幣) 1.依物理治療師證書、績效獎勵金核發:49,844元至56,673元(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 異),績效獎勵金(每月約4,000元至10,000元不定)視醫院營運績效給予回饋,並依本院核發時程辦 理,試用期間不適用。 2.加(值)班費:配合業務加(值)班者,加(值)班費另外發給。 約用物理治療師特優待遇福利: 1. 入職3個月後(試用期滿並經考核通過)即可優於勞基法另外核給3日休假。 2. 入職3個月後(試用期滿並經考核通過)依前任職地區醫院等級以上年資辦理提敘(至多採認5年)。 3. 初任職滿1年者,發給1次4萬元久任獎金,每員限領1次。 ※其他待遇福利: 1.生日禮券200元。 2.員工院內掛號費減免、流感疫苗施打、每年員工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 3.員工宿舍、員工停車場、公假公費教育訓練。 4.依年度工作表現辦理考核,最高核發1.5個月考核獎金(依每月全薪為基數),並依考核結果(A級)辦理薪資晉級調整。 以上各項依本院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1.有意投遞職缺者 (1)請至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網站:http://www.tait.mohw.gov.tw (2)點選路徑:關於本院→各科介紹→人事室→檔案下載→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應徵人員履歷表(下載、列印) (3)應徵資料:履歷表(請親筆簽名)、畢業證書影本、物理治療師證照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寄送資訊:以A4大小繳齊「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物理治療師證照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公告有效日期前寄達「95043臺東市五權街一號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復健科約用物理治療師」。 2.應徵者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醫事人員不適用第1項第1款及第2款)。 3.擇優通知面試,未符需求者不另行通知;所送履歷若需返還,請附上回郵信封。 4.本公告有效日期至人員進用止,並請投遞履歷應徵者留意所留聯繫電話有無來電通知。 【本院為無菸醫院,未來如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一、協助醫師執行心導管檢查 二、心臟功能檢查相關事務 三、具高度團隊精神及學習能力 四、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1.中藥調劑作業:依醫師處方調劑,含科學中藥、飲片、丸散膏丹調劑及代煎服務。 2.藥物諮詢教育:提供醫療人員及民眾藥物諮詢、中藥學教育、衛教。 3.藥品庫存作業:確保藥材品質、驗收,及處理用藥反應。 4.主管交辦事項,協助處理中藥局內共同業務。 5.排班時段可談,每週至少排班12小時以上。 6.具藥師證書並有中藥學分 (另加專業津貼$3600/月)
1.行政事務處理,住民生活保健管理,協助環境設備管理 。 2.督導護理人員、照顧服務員 。 3.主管交辦事項溝通、處理 。 4.處理住民日常生活需求。 5.具愛心、耐心,長照相關管理經驗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