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非視不可專區
夜班津貼: 小夜$450/天(>=15天;調整$600/天); 大夜$750/天(>=15天;調整$900/天) *註:大小夜班值班天數不合併計算
夜班津貼另計: 小夜$450/天(>=15天;調整$600/天); 大夜$750/天(>=15天;調整$900/天)
夜班津貼另計: 小夜$450/天(>=15天;調整$600/天); 大夜$750/天(>=15天;調整$900/天)
整合照護病房〝早班〝護理人員
【職務內容】 執行中藥門診及住院調劑業務(含科學中藥調劑、中藥飲片調劑及水煎藥/中藥代煎服務)、藥物諮詢及病人衛教、中藥品庫存管理、其他藥事照護及衛教講座相關業務 【薪資待遇】:可達98萬(含簽約金、績效獎金、全勤獎金、三節獎金);另藥師專業晉級津貼、加/值班費另計。 1.簽約金: (1)簽訂一年期合約者:核發9萬 (2)簽訂二年期合約者:核發28萬(分2年給付) (3)簽訂三年期合約者:核發50萬(分3年給付) 2.藥師專業晉級津貼:1,000~4,500元/月(依規定申請藥師晉級,資格符合者核發專業津貼)。【另計】 3.三節獎金:端午節、中秋節、年終獎金。(註:依醫院營運績效及個人工作表現增減) 4.加、值班費:依每月加值班時數核發【另計】。
1.協助山巡跟診 2.執行護理相關業務 3.主管交辦事項
一、職稱:四級約用專科護理師(護理師) 二、薪資待遇: 1、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以專科護理師任用,月薪5.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未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以護理師任用,月薪4.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報名資格: (一)學歷:副學士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二)經歷: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不限相關經歷。 2、 未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須執業登記年資滿三年以上,且具受訓中專科護理師資格證明,經本院認定者。 (三)證書(照):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請檢附證書影本。 2、 未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應具護理師證書,且具受訓中專科護理師資格證明,經本院認定者。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四、名額、聯絡方式及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各院區採隨招隨考,報名請洽各該出缺院區窗口】 (一) 院本部-護理部總窗口 窗口張文琪 連絡電話2555-3000、分機2652、電子郵件A5690@tpech.gov.tw (二)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內科:窗口莊雅惠 連絡電話2552-3234、分機6322、電子郵件A5348@tpech.gov.tw 外科:窗口黃詩珊 連絡電話2552-3234、分機3284、電子郵件A2046@tpech.gov.tw 整合醫學照護科窗口:姜冠宇 聯絡電話0933709626 電子郵件 kuanyu.chiang@tpech.gov.tw 或 DXM48@tpech.gov.tw (三) 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內科:窗口曾莉秋 連絡電話2709-3600、分機1266 、電子郵件A0378@tpech .gov.tw 外科:窗口曾麗雪 連絡電話2709-3600、分機1279、電子郵件A0272@tpech .gov.tw (四) 和平婦幼(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內科:窗口黃詩芸 連絡電話2388-9595、分機2513、電子郵件 A1040@tpech.gov.tw 外科:窗口陳淑芳 連絡電話2388-9595、分機2722、電子郵件A1902@tpech.gov.tw (五) 和平婦幼(婦幼)院區(臺北市福州街12號) 外科:窗口蔡惠雅 連絡電話0979307411、電子郵件B1364@tpech.gov.tw (六) 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內科:窗口張宥洵 連絡電話2786-1288、分機8867、電子郵件A6513@tpech.gov.tw 外科:窗口朱翊瑄 連絡電話 0979308030、電子郵件B3089@tpech.gov.tw (七)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內科:窗口謝盈盈 連絡電話2835-3456、分機5582、電子郵件Z2037@tpech.gov.tw 外科:窗口葉育君 連絡電話0979309083、電子郵件Z1342@tpech.gov.tw (八)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精神科:窗口林禧蓁 連絡電話27263142、分機1394、電子郵件Z1897@tpech.gov.tw 五、工作項目: (一)病房醫療工作、病患照護及臨床諮詢。 (二)醫療輔助作業。 (三)醫療品質監測、教育訓練、行政庶務、評鑑資料整理及公衛任務。 (四)參與品質指標監測、病人安全及感染管制工作。 (五)教學與專業發展。 (六)須配合排班。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6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七、備註欄: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首頁\人才招募\各類招募專區\專科護理師專區」(網址)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 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 7.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8.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術後加速康復(Enhanced Recovery After Surgery, ERAS)相關業務
工作內容: 一、機構營運管理: 擬定年度工作計畫、規劃教育訓練、建立標準作業流程、評鑑準備及行政事務。 二、服務提供與品質管理: 個案管理、資源整合、危機處理、服務滿意度調查、申訴案件處理。 三、人員管理: 人員招募與訓練、督導管理。 四、對外聯繫與溝通: 跨專業資源聯繫、與政府單位聯繫、社區資源開發。 五、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宜。 居家式服務類長照機構業務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具有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以下簡稱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2、護理師或護士: (一)護理師:具二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 (二)護士:具四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 3、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社會工作、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 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具三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4、專科以上學校,前款以外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者:具四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5、高級中等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相關科、組畢業:具五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6、照顧服務員技術士:具七年以上專任照顧服務員相關工作經驗。
門診、健檢、居家及長期照護醫療服務
1.健康檢查相關工作,儀器操作,各科跟診。 2.健檢顧客之諮詢、衛教及健診報告整理。 3.健檢客戶資料管理及後續追蹤服務。 4.社區健促活動及社群經營 5.計畫撰寫、執行及核銷 6.配合主管工作調度與交辦事宜。 7.工作時間:週一到週五8:00~17:00,週六8:00~12:00,週日及國定假日休息,必要時協助支援社區健促活動,每個月比照法定時數排班。 ※實際核薪將依個人學經歷、專業能力(如N3/N4資格)、相關年資及院內職務核定結果調整;曾任職中醫大醫療體系者,相關年資得依規定採計,薪資及職位可能另行核定。
1.戒菸相關業務 2.成人健檢業務
1.依據醫囑給予病人呼吸治療之評估及測試。 2.依據醫囑,給予呼吸治療師法所規定之業務範圍內的各項治療,包括特殊傳染病呼吸治療照護、兒科呼吸治療照護。 3.呼吸治療各項記錄之填寫。 4.呼吸治療器材之清潔、保養與維護管理。 5.參與學生臨床實習指導及協助研究進行。
護理師及護士 1. 提供基本的病患基礎醫藥照顧, 如:包紮傷口、換藥等。 2. 測量並且記錄病患的生理狀態(如:身高、體重、體溫、血壓、脈搏和呼吸)、進食量、排便狀況等。 3. 進行靜脈注射、肌肉注射、打點滴,觀察記錄患者給藥之後的狀況並加以回報。 4. 觀察、記錄並回報病人在接受醫療後狀態的改變,特別是一些不尋常的症狀反應,必要時採取救護措施。 5. 接聽病患求助電話,並且提供協助。 6. 協助病患保持個人衛生、更衣、移動、站立或行走。 7. 評估護理情形,在必要時與醫生會診。 8. 指導病患居家自我療護,如:解釋醫囑、術前術後衛教,並且提供相關諮詢。 9. 與病人及其家屬建立良好之人際關係,以減少不必要的誤會糾紛。 10.夜班津貼: 小夜$450/天(>=15天;調整$600/天); 大夜$750/天(>=15天;調整$900/天) *註:大小夜班值班天數不合併計算
護理師及護士 1. 提供基本的病患基礎醫藥照顧, 如:包紮傷口、換藥等。 2. 測量並且記錄病患的生理狀態(如:身高、體重、體溫、血壓、脈搏和呼吸)、進食量、排便狀況等。 3. 進行靜脈注射、肌肉注射、打點滴,觀察記錄患者給藥之後的狀況並加以回報。 4. 觀察、記錄並回報病人在接受醫療後狀態的改變,特別是一些不尋常的症狀反應,必要時採取救護措施。 5. 接聽病患求助電話,並且提供協助。 6. 協助病患保持個人衛生、更衣、移動、站立或行走。 7. 評估護理情形,在必要時與醫生會診。 8. 指導病患居家自我療護,如:解釋醫囑、術前術後衛教,並且提供相關諮詢。 9. 與病人及其家屬建立良好之人際關係,以減少不必要的誤會糾紛。
護理師及護士 1. 提供基本的病患基礎醫藥照顧, 如:包紮傷口、換藥等。 2. 測量並且記錄病患的生理狀態(如:身高、體重、體溫、血壓、脈搏和呼吸)、進食量、排便狀況等。 3. 進行靜脈注射、肌肉注射、打點滴,觀察記錄患者給藥之後的狀況並加以回報。 4. 觀察、記錄並回報病人在接受醫療後狀態的改變,特別是一些不尋常的症狀反應,必要時採取救護措施。 5. 接聽病患求助電話,並且提供協助。 6. 協助病患保持個人衛生、更衣、移動、站立或行走。 7. 評估護理情形,在必要時與醫生會診。 8. 指導病患居家自我療護,如:解釋醫囑、術前術後衛教,並且提供相關諮詢。 9. 與病人及其家屬建立良好之人際關係,以減少不必要的誤會糾紛。
夜班津貼: 小夜$450/天(>=15天;調整$600/天); 大夜$750/天(>=15天;調整$900/天) *註:大小夜班值班天數不合併計算
護理師及護士 1. 提供基本的病患基礎醫藥照顧, 如:包紮傷口、換藥等。 2. 測量並且記錄病患的生理狀態(如:身高、體重、體溫、血壓、脈搏和呼吸)、進食量、排便狀況等。 3. 進行靜脈注射、肌肉注射、打點滴,觀察記錄患者給藥之後的狀況並加以回報。 4. 觀察、記錄並回報病人在接受醫療後狀態的改變,特別是一些不尋常的症狀反應,必要時採取救護措施。 5. 接聽病患求助電話,並且提供協助。 6. 協助病患保持個人衛生、更衣、移動、站立或行走。 7. 評估護理情形,在必要時與醫生會診。 8. 指導病患居家自我療護,如:解釋醫囑、術前術後衛教,並且提供相關諮詢。 9. 與病人及其家屬建立良好之人際關係,以減少不必要的誤會糾紛。 10. 督導其他護士及助理的護理工作。 夜班津貼: 小夜$450/天(>=15天;調整$600/天); 大夜$750/天(>=15天;調整$900/天) *註:大小夜班值班天數不合併計算
護理師及護士 1. 提供基本的病患基礎醫藥照顧, 如:包紮傷口、換藥等。 2. 測量並且記錄病患的生理狀態(如:身高、體重、體溫、血壓、脈搏和呼吸)、進食量、排便狀況等。 3. 進行靜脈注射、肌肉注射、打點滴,觀察記錄患者給藥之後的狀況並加以回報。 4. 觀察、記錄並回報病人在接受醫療後狀態的改變,特別是一些不尋常的症狀反應,必要時採取救護措施。 5. 接聽病患求助電話,並且提供協助。 6. 協助病患保持個人衛生、更衣、移動、站立或行走。 7. 評估護理情形,在必要時與醫生會診。 8. 指導病患居家自我療護,如:解釋醫囑、術前術後衛教,並且提供相關諮詢。 9. 與病人及其家屬建立良好之人際關係,以減少不必要的誤會糾紛。 10. 督導其他護士及助理的護理工作。
夜班津貼: 小夜$450/天(>=15天;調整$600/天); 大夜$750/天(>=15天;調整$900/天) *註:大小夜班值班天數不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