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非視不可專區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消化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Q411)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 學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3. 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4. 具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5. 具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 具有效期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7. 具有效期之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 四、工作項目: (一)消化內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接受住院、急診會診。 (三)內科門診、駐診及值班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惡性肝細胞癌治療指引,15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張管理師,電話:27861288分機886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備註事項: (一)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8.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1. 正職及兼職皆可 2. 看診時數不限 3. 須具備牙醫師證書 4. 待遇面議,經常性月薪資達 20 萬元或以上 5. 完整技術支援指導,包括但不限於洗牙、蛀牙、假牙、根管及植牙 *診所團隊氣氛,提供醫師良好工作環境 * 員工及其眷屬醫療費用優待 * 不定期員工福利活動及聚餐
1. 管理患者預約、更新病患資料,處理掛號及保險文件核對、傳送相關資料。 2. 協助維護病患檔案系統,確保資料準確性與保密遵從。 3. 協助診間準備,含消毒器材、補充醫療用品,維護良好作業環境。 4. 接聽電話及回答病患問題,提供掛號指引及諮詢服務。 5. 執行基礎文書處理及行政工作,包含信件處理及會議記錄整理。 6. 統整日常診所行政需求,包含辦公室物資補充及設備保養管理。
1. 個案紀錄及服務紀錄建檔 2. 居家服務收案(評估及與之簽訂服務契約) 3. 評估服務狀況(關懷電訪與居家訪視)並撰寫訪視紀錄 4. 照顧服務標準作業流程編修及事件處理追蹤 5. 招募並規劃照顧服務員教育訓練(照顧服務員培訓/職前/在職訓練/考核) 6. 開案及照顧服務員工作分配及調度 7. 核銷作業核對
1. 醫療儀器維修保養 2. 醫療儀器資安管理 3. 醫療儀器裝機工程發包 4. 醫療儀器保養合約評估 5. 醫療儀器管理系統維護 6. 貴重儀器機房監控管理 需配合假日出勤RO管路消毒、配合假日夜間ON CALL
護理工作及診所一班事務,老闆交代事項
1.提供門診病人診療、健康評估及慢性病照護。 2.執行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疾病整合照護與追蹤管理。 3.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檢查判讀、疫苗接種及健康促進服務。 4.急、慢性疾病診斷、治療及轉診安排。 5.提供病人及家屬健康教育、用藥諮詢及疾病管理建議。 6.配合醫院推動社區醫療、整合照護及相關專案。 7.依醫院需求參與病房照護、會診或值班業務。 8.完成病歷書寫及相關醫療行政作業。 9.配合醫院醫療品質、病人安全及感染管制相關作業。 10.參與院內教育訓練、跨專業團隊合作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1. 核心專業與調劑業務 負責處方箋審核、調劑、發藥及用藥衛教指導。 提供民眾用藥諮詢、保健食品與醫美藥妝引導與建議。 負責管制藥品管理、申報、盤點及相關行政作業。 協助健保申報、過卡、處方箋申報與抽查作業。 2. 門市營運與管理(依資歷調整) 藥品、保健食品及門市商品的進銷存管理、效期盤點與上下架。 協助藥局日常店務、環境整潔維護。 (若為負責藥師)需負責藥局督導考核應對、衛生局公文處理及門市營運指標管理。
1.門市營運與客戶服務 負責門市接待、商品收銀結帳、顧客服務與客訴處理。 提供顧客一般生活百貨、醫美藥妝、婦嬰用品的諮詢與銷售。 協助維持店內環境整潔、商品陳列美化與貨架巡視。 2. 藥局行政與輔助作業 協助藥師接收醫院/診所處方箋、維持領藥動線秩序。 協助健保卡過卡、掛號及基本的處方資料登錄輸入(最終仍須由藥師確認)。 協助藥品、保健食品的進貨、點貨、補貨、上架及定期效期盤點。 處理藥局日常行政庶務(如:垃圾分類、單據整理、文宣海報張貼)。
1.執行成人及兒童語言、言語、吞嚥及溝通功能評估。 2.擬定個別化語言治療計畫並執行治療介入。 3.提供住院、門診及相關醫療單位之語言治療服務。 4.進行失語症、構音障礙、嗓音障礙、吞嚥障礙、語言發展遲緩及神經性溝通障礙等治療。 5.提供病人及家屬衛教、居家訓練建議及照護指導。 6.撰寫評估報告、治療紀錄及相關醫療文件。 7.與復健科醫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及其他醫療團隊合作,共同提供整合性 醫療照護。 8.配合醫院教育訓練、品質管理、病人安全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1.提供骨科門診診療及專業醫療服務。 2.負責住院病人診療、查房及術前、術後照護。 3.執行骨科相關手術及處置(依個人專長安排)。 4.診治骨折、關節疾病、運動傷害、退化性關節炎、脊椎疾病及各類骨骼肌肉系統疾病。 5.依病人需求安排檢查、診斷、治療及轉介。 6.與麻醉科、復健科、急診及其他專科共同提供整合性醫療照護。 7.完成病歷書寫、醫療紀錄及相關行政作業。 8.配合醫院醫療品質、病人安全、感染管制及醫院評鑑相關工作。 9.參與院內教育訓練、學術活動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1.提供病人護理評估、護理照護及健康教育。 2.執行醫囑、給藥、靜脈注射及各項護理技術。 3.協助醫師執行診療、檢查及治療相關作業。 4.觀察病人生命徵象及病情變化,適時處理並回報醫師。 5.撰寫護理紀錄及相關醫療文件,確保照護品質。 6.提供病人及家屬衛教、出院準備及照護諮詢。 7.配合醫療團隊共同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整合性照護。 8.執行病人安全、感染管制及醫療品質相關作業。 9.配合教育訓練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1.提供復健科門診醫療服務,包含肌肉骨骼疼痛、神經復健、運動傷害及慢性疼痛等診療。 2.執行病患評估、診斷及治療計畫擬定。 3.開立藥物、復健治療及相關檢查醫囑。 4.視需求執行超音波檢查、超音波導引注射、增生療法、PRP、高能量雷射、震波等治療(具相關經驗者佳)。 5.與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護理團隊共同提供完整醫療照護。 6.提供病患衛教及健康促進諮詢。 7.配合院內醫療品質及健保相關作業。
1.負責門診掛號、批價、收費及健保卡作業。 2.接待病患及家屬,提供就醫流程諮詢與引導。 3.接聽電話、門診預約及異動安排。 4.病歷資料整理、歸檔及文件管理。 5.協助醫師及護理人員處理相關行政作業。 6.每日帳務結算及報表整理。 7.維護櫃台及候診區整潔與秩序。 8.完成主管交辦事項。
1.執行一般X光攝影檢查。 2.協助電腦斷層(CT)、磁振造影(MRI)、骨質密度等影像檢查作業(依院區設備配置)。 3.配合醫師執行特殊攝影及介入性檢查。 4.協助受檢者檢查前說明、擺位及安全評估。 5.維護放射設備日常保養及品質管理。 6.落實輻射防護及醫療安全相關規範。 7.協助影像資料建檔、傳輸及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 1.長照到府評估個案擬定照護計畫、個案及照專討論及溝通事宜 2.連結長照相關單位提供長照服務 3.定期電訪、家訪、不定期抽查長照服務品質 4.社區資源整合與服務 5.執行計畫相關行政業務 6.行政核銷與事務協助 7.其他相關長照業務辦理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耳鼻喉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 名,備取1 名(候補期間至多5 個月)。 三、報名資格: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及第9-1 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國內具有效期耳鼻喉頭頸外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國內具有效期ETTC 證書、ACLS 證書、APLS 證書或NRP 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 四、工作項目: (一)耳鼻喉科醫療業務。 (二)配合本院之公衛任務及其他工作 (三)相關醫事人員之教學。 (四)參與各項臨床討論會。 (五)結合臨床及基礎,發表研究論文。 (六)其他公務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我在北市醫的發展規劃,15 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11146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耳鼻喉科,聯絡人:鍾亦鈞,連絡電話02-2836-3456分6225,請於週㇐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9月1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 號11 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6)項必備,若資料不完整,不予通過書面審核。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 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 吋照片1 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 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 份。 (5)國內具有效期耳鼻喉頭頸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 份。 (6)國內具有效期ETTC 證書、ACLS 證書、APLS 證書或NRP 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影本1 份(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7)專案報告1 份。 (8)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9)其他自行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 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 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 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 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 分機2569)。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家庭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儲備有效期限自榜示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資格: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 學經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 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 具有效期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 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公衛業務執行。 (二)家庭醫學科醫療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中興家醫科業務發展規劃,需繳交簡報檔及口試當天需報告)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家庭醫學科,聯絡人:蔡小姐,連絡電話02-25523234分機6245,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08月31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6)項必備,若資料不完整,不予通過書面審核。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有效期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其他考試證書、證照、特殊事蹟、特殊經歷證明、推薦函等)。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6)約用住院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1.顧客接待與提供項目諮詢及推廣。 2.個案管理、顧客關係維護。 3.高EQ具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親和力佳。 4.協助主管完成行銷項目規劃。 5.主管臨時交辦業務。 6.具備護理師/護士執照。 7.依據跟診醫師門診排休。
需符合長照機構業務負責人資格(符合以下之一): 1. 社會工作師,具長照或相關服務經驗2年以上 2. 護理師,具臨床或長照經驗2年以上 3. 具照顧服務員督導經驗4年以上 4. 長照相關工作經驗7年以上,具管理或帶領經驗者佳 ※具日照中心或長照機構管理經驗者優先錄取 工作內容: 1. 負責日照中心整體營運管理與績效達成 2. 帶領跨專業團隊(照服員、護理、社工)運作 3. 規劃並提升服務品質與使用者滿意度 4. 機構評鑑、稽查及品質管理執行 5. 人員教育訓練與團隊培力 6. 對外資源連結與社區經營 7. 行政管理及政府相關業務執行 管理人數:約20人(依實際編制) 服務規模:日照中心(收托人數120人) 月薪40000~46000(依經驗與管理能力核薪) 另有績效獎金、營運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