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非視不可專區
工作內容: 1.門市營運(賣場陳列整齊清潔維護、店務管理、商品管理) 2.門市銷售商品、存貨盤點、專業衛教諮詢 3.友善服務、具備學習興趣與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強 、穩定性及配合度佳 教育訓練: 1.教育訓練(新人訓練、專業職能進修、定期上課) 2.門市向心力、團隊合作 穩定而且長遠~值得長期投入的工作
1.辦理本院醫療空間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修建、變更使用及室內裝修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 公費疫苗接種服務計畫及支援家庭醫學科門診預防保健相關業務等(無須抽血、注射等侵入性醫療行為)。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提供基本的病患基礎醫藥照顧, 如:給藥、測量血糖等。 2.測量並且記錄病患的生理狀態(如:體重、體溫、血壓、脈搏和呼吸)、進食量、排便狀況等。 3.觀察、記錄並回報住民在接受醫療後狀態的改變,特別是一些不尋常的症狀反應,必要時採取救護措施。 4.協助長輩處理門、急診與轉診事宜 5.非護理性質工作,由照服員執行(如翻身,拍背等) 良好工作環境,優秀親切工作夥伴 福利好 : 公會會費/ 績效獎金 / 履約金 / 續約金 / 年終 需對長輩有同理心,愛心,耐心和關心者 需有內科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具有護理師/護士執照 具有長照經驗者優先錄取
工作內容 : 協助計畫收案 薪 資 : 按北榮規定 (部分工時) 其 他 : 按北榮規定 工作期間 : 2025/11/1~2026/7/31(實際面議)。 工作時間 : 實際面議。 時薪196~220元 (實際面議)。
名額: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員,候用期間5個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相同職務為限,自公告之翌日起算) 工作地點:臺北市(臺北榮民總醫院口腔醫學部) 上網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止 工作項目: 1.執行牙科臨床醫療協助工作 2.上級臨時交辦事務。 薪資: 本俸+工作獎金約37,000~39,000元(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 個月期間按70%核發)。
1.臨床放射護理業務。 2.必須配合輪值晚夜班及假日班。 3.上級臨時交辦事務。
一、進行核醫藥物調劑、核醫藥物品管、放射治療藥物調劑、輻射防護維護、藥事行政業務及配合輪班(無大小夜及假日班,如有臨床需求,周六上午須配合加班)。 二、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及業務。 薪 資 範 圍:薪資:本俸+工作獎金+照護津貼 (一)依照本院契約人員薪資表規定,契約藥師以第 35 級起薪(本俸新台幣 50,785 元)。 (二)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期 3 個月期間,按70%核發 。 (三)照護津貼視投入工作時間比率核發(上限台幣 5000 元)。
1. 負責個案健檢預約之安排、流程引導與現場照護,執行靜脈留置針,提供衛教與健康諮詢,並協助就醫轉診、門診預 約及後續追蹤服務。 2. 負責健檢報告之中英文翻譯與檢核,進行報告整理與寄發相關作業。 3. 上級指派或臨時交辦任務。
1.執行心臟科相關檢查 2.協助單位研究發展與學術討論 3.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1. 臨床住院病人物理治療業務 2. 臨床門診物理治療業務 3. 物理治療室與儀器清潔保養 4. 配合單位研究發展、學術討論及行政工作 5. 單位臨時交辦事項
1. 臨床放射技術相關業務。 2. 檢查室與儀器的清潔維護。 3. 上級臨時交辦事務。
1. 申請與執行研究計畫。 2. 負責報帳、經費申請、物品建檔等行政工作。 3. 協助資料收集和資料分析。 4. 編輯、撰寫計畫報告書。
1. 照顧病患、提供一般健康檢查包括打針、協助服藥與衛生教育等護理臨床工作 2. 教育大眾各種醫藥常識、提供病患家屬治療建議 3. 記錄病患用藥記錄和各種病徵 4. 緊急(意外傷害)應變處理、輔助醫生進行治療如:手術的協助 5. 運作醫藥機器及管理治療進度和服藥情形 6. 輔助與安撫病患在治療過程中所產生心理上的不適,給予病患和家屬情感上適時援助 7. 急救甦醒器之使用與維護、居家及慢性呼吸照護、呼吸治療器材之使用與維護,以及高壓氧氣治療之操作與維護 8. 活動團體的設計、引導、訓練病人恢復社區及日常生活功能 訓練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六)領有牙醫師證書,另具部定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科報告:【專科病例報告】,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 轉 623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7月27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1 份。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具效期部定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訓練證明。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1、有獨立交通能力,如大眾運輸或是自行前往案家或社區據點。 2、能為居家長照個案進行全面評估,擬定個人化復能計劃並執行。 3、與跨專業團隊合作,共同討論及優化個案的復健和照護方案。 4、提供健康衛教及以個案為中心的短期與長期功能改善建議。 5、指導個案及照顧者輔具使用,提出居家環境改善建議。 6、設計並帶領托老中心團體活動,促進社交功能的提升。 7、記錄與追蹤復能進展,進行相關文書及個案管理工作。
1、有獨立交通能力,如大眾運輸或是自行前往案家或社區據點。 2、能為居家長照個案進行全面評估,擬定個人化復能計劃並執行。 3、與跨專業團隊合作,共同討論及優化個案的復健和照護方案。 4、提供健康衛教及以個案為中心的短期與長期功能改善建議。 5、指導個案及照顧者輔具使用,提出居家環境改善建議。 6、設計並帶領托老中心團體活動,促進社交功能的提升。 7、記錄與追蹤復能進展,進行相關文書及個案管理工作。
1、有獨立交通能力,如大眾運輸或是自行前往案家或社區據點。 2、能為居家長照個案進行全面評估,擬定個人化復能計劃並執行。 3、與跨專業團隊合作,共同討論及優化個案的復健和照護方案。 4、提供健康衛教及以個案為中心的短期與長期功能改善建議。 5、指導個案及照顧者輔具使用,提出居家環境改善建議。 6、設計並帶領托老中心團體活動,促進社交功能的提升。 7、記錄與追蹤復能進展,進行相關文書及個案管理工作。
【專業資格與服務內容說明】 1. 具備獨立交通能力,能以大眾運輸或自行前往案家/社區據點,執行到宅或社區專業服務。 2. 能為居家長照或社區個案進行身體功能與活動能力評估,依個案狀況擬定個別化復能與動作訓練計畫並執行。 3. 能與跨專業團隊(如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護理師、社工等)合作,共同討論並調整個案之復能與照護方案。 4. 提供健康與動作相關衛教,並以個案為中心提出短期及長期之動作功能、活動能力與行動安全改善建議。 5. 指導個案及照顧者正確使用輔具(如助行器、輪椅等),並提出居家環境與動線安全改善建議。 6. 紀錄並追蹤復能與動作功能進展,完成相關專業紀錄與個案管理作業。 7. 可依專業角色,執行並提供居家或社區復能訓練、動作指導及相關專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