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護病房之呼吸治療重症照護:包括使用氧氣及呼吸器病人。 2. 一般病房之呼吸器病人照護,並涵蓋一般病房之氣道衛生治療、肺擴張治療及肺部復原。 3. 胸腔內科檢查區之病人照護,包括肺功能(含運動肺功能、體箱計、脈衝震盪肺功能)、肺部復原、協助醫師執行支氣管鏡(含高階)及胸部超音波
【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皮膚科誠徵116年度住院醫師兩名】 116年度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皮膚科住院醫師招募 (職缺名額:2) [應徵資格] **甄選日期:115/10/31 (10:50開始報到,11:00報到截止,逾時不候)** **報名截止日期:115/10/24 (郵戳為憑)** 116年度本科預計將有2位住院醫師容額,歡迎有興趣走皮膚科的朋友們報名! *醫學院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已具“本國”西醫師證書,且已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或預計於116年完成訓練者 *國外醫學院畢業者,須取得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始具報考資格 *外國籍醫師報考應檢附外僑長期居留證明及勞委會核發之工作許可函 [報名日期及方式]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0月24日截止 (郵戳為憑) [應備文件] 1. 本院甄選資料表(請至https://www.shh.org.tw/page/WelfareRecruited.aspx 下載「甄選資料表」) 2. 個人履歷自傳 3. 在校歷年成績表(含全年級總人數與名次) 4. 國民身分證影本(外國國籍者繳交居留證及護照影本) 5. 畢業證書影本 6. 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醫師證書影本 7. 相關服務經歷證明 8. PGY結訓證書(訓練中請附在職證明,本院訓練可免) 9. 其他個人特殊事蹟資料 ㄧ、請先以E-mail寄送第1項及第2項(甄選資料表、個人履歷自傳)電子檔至dermashh@s.tmu.edu.tw 二、再於**115/10/24**前郵寄前列1-9各項之紙本檔案(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291號 第二醫療大樓三樓 雙和醫院皮膚科收 [考試項目] 筆試 後予以合格者參與 面試 [甄選日期及時間] **115年10月31日(六)10:50開始報到、11:00報到結束並開始筆試。 筆試與報到地點:第一醫療大樓 12樓會議室 口試地點:第二醫療大樓 3樓皮膚科 上午筆試結束後,下午會公布合格口試名單,口試預計結束時間為1630-1700 [聯絡電話] (02)-22490088轉2388,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絡
職務名稱:精神科第一年住院醫師 職用人數:1名 學歷限制: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醫學系畢業 其他條件(附件): 1.具國內醫師證書 2.可配合值班、研究工作及院方未來發展 應徵方式: 1.雙和醫院甄選資料表(https://www.shh.org.tw/page/WelfareRecruited.aspx下載,請附2吋照片乙張)。 2.在校歷年成績單(含全年級總人數與名次)。 3.自傳一份(請簡述個人社團及就業之經驗、個人特質、生活興趣、自我期許及未來志向等)。 4.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5.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6.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7.醫師證書影本或國考成績單。 8.PGY完訓證明、PGY受訓醫院識別證影本或在職證明。 12.其他可供加分項目(其他考試證書、證照、特殊事蹟、特殊經歷證明等) 請將資料至雙和醫院精神科,可親送或郵寄 聯繫窗口資訊 E-mail :12537@s.tmu.edu.tw 電話聯絡:精神科秘書 陳小姐 TEL:22490088#79416 郵寄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291號第二醫療大樓9樓209病房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 115年10月16日(五)下午5時止(郵寄期限以郵戳為憑) 面試日期: 通過書面審查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
職缺名額:1名 詳細內容: 職缺類別:婦產科115學年度第一年住院醫師 學歷:大學以上醫學系 應徵條件: 1.本院制式甄選資料表(表格網路下載,請附2吋照片) 2.醫學系成績單 3.自傳一份(請簡述個人就學及就業之經驗、個人特質、生活興趣、自我期許及未來志向等) 4.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5.醫師證書影本或國考成績單 6.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7.PGY完訓證明、PGY受訓醫院識別證影本或在職證明 8.其他相關資料(其他考試證書、證照、特殊事蹟、特殊經歷證明等) 報名方式: 歡迎有興趣者,將上述資料以電子檔方式寄至14137@s.tmu.edu.tw 或郵寄方式至23561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291號 (婦產部) 楊小姐收
1.了解長照、 養護相關產業 2.聯繫開發長照、養護人力資源 3配合台北市、新北市與桃園市之業務發展 4.定期與主管做業績、績效檢討,回報進度
臺北新北皆可接案,案源穩定,最高80/20拆帳(含AA碼),月新超過六萬不是問題。 由居家照顧服務員於指定時間到個案家裡協助身體或生活照顧,服務內容依被照顧者需要擬訂,如: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及洗頭、刷牙洗臉、進食或管灌餵食、服藥、翻身拍背、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測量血壓血糖等)或是生活照顧服務(餐食照顧、代購生活必須用品、代領連續處方籤藥品、陪同外出、陪同就醫等)。 歡迎 所有求職者
臺北新北皆可接案,案源穩定,最高80/20拆帳(含AA碼),月新超過六萬不是問題。 由居家照顧服務員於指定時間到個案家裡協助身體或生活照顧,服務內容依被照顧者需要擬訂,如: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及洗頭、刷牙洗臉、進食或管灌餵食、服藥、翻身拍背、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測量血壓血糖等)或是生活照顧服務(餐食照顧、代購生活必須用品、代領連續處方籤藥品、陪同外出、陪同就醫等)。 歡迎 所有求職者
臺北新北皆可接案,案源穩定,最高80/20拆帳(含AA碼),月新超過六萬不是問題。 由居家照顧服務員於指定時間到個案家裡協助身體或生活照顧,服務內容依被照顧者需要擬訂,如: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及洗頭、刷牙洗臉、進食或管灌餵食、服藥、翻身拍背、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測量血壓血糖等)或是生活照顧服務(餐食照顧、代購生活必須用品、代領連續處方籤藥品、陪同外出、陪同就醫等)。 歡迎 所有求職者
1. 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 2. 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 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行政管理(與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 )。 5. 支援各項活動、宣導及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6. 主管交辦事項。
1. 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 2. 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 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行政管理(與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 )。 5. 支援各項活動、宣導及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6. 主管交辦事項。
1. 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 2. 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 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行政管理(與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 )。 5. 支援各項活動、宣導及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6. 主管交辦事項。
1. 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 2. 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 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行政管理(與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 )。 5. 支援各項活動、宣導及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6. 主管交辦事項。
1. 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 2. 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 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行政管理(與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 )。 5. 支援各項活動、宣導及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6. 主管交辦事項。
1. 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 2. 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 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行政管理(與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 )。 5. 支援各項活動、宣導及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6. 主管交辦事項。
1. 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 2. 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 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行政管理(與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 )。 5. 支援各項活動、宣導及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6. 主管交辦事項。
1. 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 2. 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 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行政管理(與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 )。 5. 支援各項活動、宣導及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6. 主管交辦事項。
1. 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 2. 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 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行政管理(與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 )。 5. 支援各項活動、宣導及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6. 主管交辦事項。
1. 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 2. 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 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行政管理(與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 )。 5. 支援各項活動、宣導及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6. 主管交辦事項。
1. 個案管理(開案評估、定期訪視、資源連結、照顧計劃調整與結案評估) 。 2. 居服員管理(排班、人力調派、團督、個督、溝通與協調)。 3. 案家意見反映及異常事件處理追蹤。 4. 行政管理(與相關單位聯繫及核銷等行政作業 )。 5. 支援各項活動、宣導及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6. 主管交辦事項。
臺北新北皆可接案,案源穩定,最高80/20拆帳(含AA碼),月新超過六萬不是問題。 由居家照顧服務員於指定時間到個案家裡協助身體或生活照顧,服務內容依被照顧者需要擬訂,如: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及洗頭、刷牙洗臉、進食或管灌餵食、服藥、翻身拍背、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測量血壓血糖等)或是生活照顧服務(餐食照顧、代購生活必須用品、代領連續處方籤藥品、陪同外出、陪同就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