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3年以上。 (2)近3年須擔任銀行理專或理財主管工作1年以上,並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1年以上。 (2)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3年以上。 (2)近3年須擔任銀行理專或理財主管工作1年以上,並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3年以上。 (2)近3年須擔任銀行理專或理財主管工作1年以上,並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3年以上。 (2)近3年須擔任銀行理專或理財主管工作1年以上,並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1年以上。 (2)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1年以上。 (2)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1年以上。 (2)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不良素行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一)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者。 (四)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六)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七)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者。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1年以上。 (2)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1. 鍋爐及公用系統操作。 2.機台及電氣維修。
1.協助處理各式環保業務(年度預排)。 2..執行污染檢測,搜集並分析空氣與地下水等之樣本。 3.規劃、維護與保養工作場所廢棄物(如:石棉、鉛、廢水等)排放系統,並訂期檢測廢棄物之排放是否符合政府規定。 4.協助ISO、OHSAS等認證中與環保相關之認證工作。
1.協助化學原料製造 2.生產製程控制 3.DCS控制
1.化學品合成與開發,文件撰寫,儀器操作。 2.協助現場試生產。 3.客戶端技術服務。
1. 提供電機設備生產、裝設、使用、保養及維修等技術之協助。 2. 協助發展電機設備的業務。
1. 協助進行樣品分析和化學分析方法的開發與改善。 2. 協助化驗室設備、藥品及操作文件。 3. 協助品質專案計畫以確保化驗品質。 4. 操作並維護計劃或實驗相關的設備與儀器。 5. 協助新材料的評估、測試、分析與選擇。 6. 協助開發新型材料、元件及其製造技術。
1. 負責管理公司員工的異動記錄、出勤情況並維護相關資料。 2. 處理人員的勞健保、團保加退與相關事宜。 3. 辦理政府單位要求的人事異動發文及其他相關流程。 4. 進行人力資源盤點,並編寫員工職務工作說明書。 5. 協助各部門進行招募作業及人員甄選並開發招募管道。 6. 規劃和執行公司內部及外部相關認證學習課程。 7. 協助主管完成表單製作,並提供行政作業流程建議。 8. 建立、維護及定期更新各項人事文檔與資料。 9. 將所有文件有效歸檔管理,確保方便日後查閱。 10. 參與並執行人事相關補助計畫及報告撰寫。 11. 辦理照顧服務員的培訓課程和相關行政事務。 12. 處理職場中員工不法侵害事件及性騷擾防治措施。 13. 定期提出人事政策改善建議,協助提升員工滿意度。 14. 協助企業文化活動規劃,增進部門間的協作與凝聚力。 15.協助考核的評定並報表化,含季考核年終年底考核。
1.網站內容規畫、執行 2.網站活動規畫、執行 3.社群媒體經營與管理 4.異業結盟 5.客戶聯繫、拜訪
1.網際網路系統軟硬體與程式語言的開發、測試及安裝 2.網站上線後的維護與功能更新 3.後端網頁系統開發 4.資料庫程式開發 5.平台系統架構規劃及設計 6.設計網路安全系統,撰寫防火牆及電腦病毒防範軟體 7.支援網路安全系統程式設計工作、及網路及通訊系統整合 8.對網路安全系統之運作、管理及周邊設備之採購作業,提供技術性建議 9.設計主要的電子商務作業系統、程式語言及應用軟體
配合商品配送,兼職,相關內容請親洽面試
1. 社區資源整合整合、個案長照服務計劃管理 2. 相關行政業務 3.醫事專業師級證照,,長照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4. 社工系、其他醫事專業相關科及老服高齡長照科系畢,長照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4月底之前還有安穩雇用計畫職缺每月加領5000/元*4個月(名額有限請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