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1年以上。 (2)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3年以上。 (2)近3年須擔任銀行理專或理財主管工作1年以上,並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3年以上。 (2)近3年須擔任銀行理專或理財主管工作1年以上,並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3年以上。 (2)近3年須擔任銀行理專或理財主管工作1年以上,並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1年以上。 (2)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3年以上。 (2)近3年須擔任銀行理專或理財主管工作1年以上,並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1年以上。 (2)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1年以上。 (2)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不良素行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一)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者。 (四)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六)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七)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者。
必要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均須符合): (1)具備基金或保險商品銷售經驗1年以上。 (2)應提出近3年內滿1年期間之業績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銀行櫃台人員金融商品轉介銷售經驗相關年資不予採認。 3.專業證照: 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5)「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到職時須仍為有效)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 ※理財人員及初階理財人員經錄取晉用後,應簽立同意書,若業績未達行方所訂標準,須依華南銀行理財人員相關之退場機制辦理。 ※如有未符進用規定、所繳證件虛偽或隱瞞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即予註銷錄用資格。
1.負責離子交換膜濃縮系統與蒸發系統之運轉操作。 2.設備檢修、維護保養等。 3.日班/晚班/大夜班,四班三輪,需輪班。 提供免費宿舍(需自付水電費)
1. 休閒遊憩項目開發規劃執行、公關聯繫、園區營運後勤支援。 2. 休閒服務流程管理優化、客訴處理、導覽解說服務等。 3. 觀光遊樂業現勘查驗及督導考核相關業務。
包裝水生產、設備之保養維修、改善及其他交辦事項。 提供免費宿舍(需自付水電費)
負責汽電共生系統主體機械設備鍋爐、汽機、發電機及附屬管路、監控設施之維修、點檢、測試計畫及工作之安排與協調,包含發電系統及附屬設備之預防保養、問題評估及解決。 提供免費宿舍(需自付水電費)
1負責全廠電機設備之維修、點檢、測試計畫及工作之安排與協調,執行電機工程之規劃、 發包、監工、驗收及結算。 2.電機運轉設備異常狀況之判斷、處理、搶修,執行年度電機設備之檢測、保養計畫。 3.協助汽電共生廠運轉操作及規劃監控系統DCS與PLC程式設計及修改。
1. 協助客戶進行商品報價、詢價,快速回應並解決客戶需求。 2. 整理與建檔部門文件,追蹤並於時效內處理客戶信件與來電。 3. 處理和檢核訂單與出貨單,確保內容準確與流程順暢。 4. 維護更新客戶聯絡與資料,確保資訊完整以利業務後續開展。 5. 支援業務人員內部行政作業,促進銷售計劃執行無誤。 6. 檢查與準備出貨文件,協助業務解決相關物流問題。 7. 提供行政與後勤支援,確保部門運營高效有序。 8. 執行主管交付的臨時任務,靈活解決問題並提升工作效能。
倉庫物品、物料進出管理等相關作業... 無誠者勿試~
1. 鍋爐及公用系統操作。 2.機台及電氣維修。
1.協助處理各式環保業務(年度預排)。 2..執行污染檢測,搜集並分析空氣與地下水等之樣本。 3.規劃、維護與保養工作場所廢棄物(如:石棉、鉛、廢水等)排放系統,並訂期檢測廢棄物之排放是否符合政府規定。 4.協助ISO、OHSAS等認證中與環保相關之認證工作。
1.協助化學原料製造 2.生產製程控制 3.DCS控制
1.化學品合成與開發,文件撰寫,儀器操作。 2.協助現場試生產。 3.客戶端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