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非視不可
●協助主治醫師對於住院患者之照護、急(會)診患者之照顧等相關業務。 ●協助科部內各項活動之企劃安排及執行。 ●協助各項臨床資料彙整統計。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1.執行長照2.0業務(社區整合型照顧服務體系):個案管理、撰寫照顧計畫、轉介及連結相關服務 2.定期追蹤(家訪或電訪)個案與各項服務之連結情形 3.業務核銷(服務費用申報、個案管理平台上傳、服務成果彙整等相關行政工作) 4.提供個案及其家屬有關長照服務諮詢、關懷、心理支持 5.辦理主管交辦事項
更換管路(鼻胃管、尿管、氣切管)、傷口護理(壓瘡)、代採檢體、護理指導與指導照顧技巧
1.為病患翻身、捶背、擦拭身體、更衣、扶持上下床及散步等等 2.照顧病患飲食起居、服藥及打點滴等等 3.居家打掃、整理環境、送洗病患衣物及代購所需用品
1.住院病人營養評估及訪視 2.門診衛教 3.膳食管及廚房監督 4.學員及實習生教學 5.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協助臨床事務,巡房,檢查照服員有無定時翻身拍背!測血糖,打胰島素,換藥,排藥,發藥,給藥,護記,點班,配合評鑑計畫指標! 💰工作薪資:50000起(含小大夜津貼) 小夜津貼 $600元/天-60床 $700元/天-70床 大夜津貼 $800元/天-60床 $900元/天-70床 ⏰工作時間:排班制,輪休! 小夜16:00-00:00 大夜00:00-08:00
1.協助麻醉醫師提供病人前、中、後之麻醉照護。 2.負責麻醉後訪視、品管等各項業務。 3.負責科內之各項任務分組工作。 4.主管交辦事項。
1. 新進人員體格(健康)檢查及在職勞工健康檢查與工作相關異常之健康管理追蹤。 2. 職場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3. 異常工作負荷促進疾病預防。 4. 職場不法侵害預防。 5. 人因性危害預防 6. 健康教育與衛生指導 7. 選工配工及職業傷病勞工復工計畫 8. 員工疫苗接種 9. 員工針扎預防及追蹤 10. 職場健康促進 11. 主管交辦事項 《臨床工作經驗2年以上為佳》
♕ 優質完整福利政策,近捷運站步行6分 ♕ ╠ 與員工一起成長的管理體系 ╣ ▮ 最佳工作環境 ▮ 優渥待遇 ╠ 上班時段 ╣ ▯ 23:30 - 07:30
1. 居家服務接案、評估與服務品質管理。 2. 居家服務個案開案、派案並簽訂服務契約書。 3. 個案定期家庭訪視、電話訪談、個案狀寫病例。 4. 居家服務不定時照顧管理、督導、考核等事宜。 5. 受理居家服務申訴案件處理與追蹤,做為家屬、個案間橋樑。 6. 提供個案家庭服務諮詢、資源轉介。 7. 定期召開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及個案研討會。 8. 分析個案身體需求並追蹤管理,適當提出告知家屬。 9. 活動策劃與執行、主管交辦事項、相關行政業務。 10.協助獨立作業。
1.協助長輩沐浴身體清潔. 2.協助活動帶領. 3.協助機構清潔打掃.
1.產後婦女及嬰兒照護,執行各項護理工作,依嬰兒及產婦個別狀況,進行護理評估、措施照護、觀察追蹤及各項記錄 2.嬰兒及產婦入、出住、每日常規護理 3.育兒、母乳哺育相關知識衛教指導及回覆示教 4.母乳哺育、親子同室及親子閱讀的協助與指導 5.醫師巡診時跟診及記錄 6.協助維持並提升護理品質 7.無經驗可、婦產科或嬰兒室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臨床護理照護、病房管理、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1. 醫療器材產品設計開發。 2. 醫療器材品質系統維護。 3. 醫療器材技術文件建立。 4.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1.負責行政報表與工作紀錄填寫,每月規劃辦理各類活動 2.負責個案服務與管理 3.負責志工招募訓練與管理;另負責安排規劃考核與管制年度實習生相關事宜。 4.負責日間照顧服務統計核銷等相關業務。 5.社工科系畢業(需有長照小卡)或需有護理師證照 6.護理師需2年以上護理相關經驗/社工系需長照工作經驗三年(薪水面議) 7.監測長者生命徵象並進行健康評估,異常即時通報與處理
一、單位: 院 區 聯絡人 電話 中 興 郭倚翠小姐 2552-3234 分機:3628 Email:A0314@tpech.gov.tw 仁 愛 鄭與文小姐 2709-3600 分機:8159 Email:A3334@tpech.gov.tw 和平婦幼 王映茹小姐 2388-9595 分機:2310 Email:A4329@tpech.gov.tw 忠 孝 楊承翰先生 2786-1288 分機:8131 Email:A4158@tpech.gov.tw 手機:0905211583 陽 明 牟珮綾小姐 2835-3456 分機:5132 Email:A4692@tpech.gov.tw 松 德 林純如小姐 2726-3141 分機:1103 Email:A2155@tpech.gov.tw 林森中醫昆明 鄭淑瑗小姐 2591-6681 分機:1333或 2388-7088 分機:3599 Email:A1592@tpech.gov.tw 二、職稱:員五級約用事務員 三、名額:視實際出缺狀況擇優錄取 四、待遇:月薪約31,717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五、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六、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學經歷: 1. 學經歷: (1) 副學士以上學位。 (2) 高中職畢業,且工作經驗一年以上。(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文件,請詳閱九、繳交證件(一)應繳證件說明) 2. 其它要求: (1)熟悉電腦軟體操作,具醫院相關工作經驗及護理醫管背景者尤佳。 (2)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三)證照:無。 六、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1.中興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婦幼院區醫事課(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 4.忠孝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6.松德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7.林中昆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臺北市昆明街100號) 七、工作項目:門、急診及住院櫃檯掛號、批價及收費工作(需配合輪值大、小夜)及其他交辦事項。 (一)出缺單位:各院區醫療事務課批掛櫃檯。 (二)職缺:視院區實際出缺進用。 八、報名方式: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洽詢各院區聯絡人。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高中職畢業請檢附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為副學士學位,工作經歷則免附。)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3.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7. 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10.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十、甄試方式: (一)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二)測驗範圍:基礎健保醫務管理常識與邏輯測驗。
1.產品測試確保品質、打樣生產 2.於實驗室工作研發開發生物科技產品如:化妝品.清潔品 3.化學反應槽機台操作、儀器分析與化學檢測 4.紀錄所有試驗過程,無論失敗與否,供後人參考 5.規劃製程並協助製程異常改善及追蹤、製品品質管制 6.化學材料研究、評估分析、測試及選擇,可請實驗化驗人員協助分析材料,物質粹取等 7.將成功之化學配方寫下,包括化學量劑加入順序,量劑等 8.主管交付配合事項 9.熟悉ERP操作
1.工作環境的整理 2.協助門市行政業務(訂貨/進退貨/轉調貨/非處方藥盤點..) 3.行銷與銷售(保健品/醫療器材/輔具/日常生活用品...) 4.提供簡單的藥物使用諮詢 5.藥品存貨的盤點 6.協助藥師進行配藥
一、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如下。 院本部:沈小姐(02)2555-3000#2986 二、職稱:居家服務員。(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三、名額:忠孝院區、仁愛院區、和平婦幼院區、陽明院區、中興院區依實際缺額進用。 四、工作內容 1.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身體照顧服務(實際服務項目依本市社會局訂定之年度實施計畫為準)。 2.轉介服務:受託單位受理申請後,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提供服務時,需報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社會局指定單位同意,並協助完成個案服務轉介相關事宜。 五、待遇:月薪約3.5~3.7萬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六、報名資格 1.基本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國中以上畢業。 3.領①縣市政府核備之照顧服務員訓練或②相關訓練證明或③高中(職)照顧服務員職類相關系所畢業或④大學院校長期照顧類群取得老人照顧理論與實務課程4學分、照顧服務40小時實習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者(以就讀學校與符合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所規定之實習位所開具之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為認定依據),實習場所以醫療體系為限。 4.工作積極並能配合業務機動調整、認真負責、對業務內容有興趣者。 5.已接受「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及「身心障礙支持服務核心課程訓練」者優先。 七、工作地點: 1.中興院區照顧區域(大同區) 2.仁愛院區照顧區域(大安區) 3.和平婦幼院區照顧區域(中正區) 4.忠孝院區照顧區域(南港區) 5.陽明院區照顧區域(士林區)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請電洽院本部:沈小姐(02)2555-3000#2986。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結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外籍照服員資格(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1.條件:依親居留、新住民獲准居留或永久居留的外國人。 2.檢附證明:個人居留證、工作許可證、護照、結婚證明或戶口名簿等正本資料。 3.照服員訓練結業證書、畢業證書、長照服務人員證明影本。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勞安李小姐2555-3000分機2569) 十、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考題範圍:照顧服務員訓練內容和工作範圍。 *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一、職稱:約用護理人員/工時護理人員 二、工作內容:護理工作。 (一)出缺單位:門診、內外婦兒科病房、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急重症單位…等。 (二)職缺:視院區實際出缺進用。 三、薪資待遇: (一)病房護理師(不含門診) 1.月薪52,568~54,568元(不含夜班費及各項獎勵津貼),每年薪資依考核成績調整 2.獎勵金:4,000~11,000元/月 3.夜班費津貼:小夜班500元/700元(≧15天包班)/班、大夜班800元/1,000元(≧15天包班)/班、衛福部夜班補助津貼:小夜每班550元/大夜每班950元;額外醫院補助津貼:依衛福部夜班補助津貼獎勵標準發放、專業能力進階1,800-4,500、教研獎勵金及簽約獎金。 4. 福利: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員工制服、在職進修補助、台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常年會費補助等。 (二)部分工時護理人員:特殊病房及一般病房時薪277元,其餘單位時薪227元,每日工作至少4小時,每月不得低於40小時,班別以白班及小夜班為原則 四、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學歷: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助產師(士)證書。 五、工作地點: 1.中興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連絡電話:(02)2552-3234#3260 2.仁愛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連絡電話:(02)2709-3600#3557 3.和平婦幼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02)2388- 9595#2514 4.忠孝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連絡電話:(02)2786-1288#1542 5.陽明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連絡電話:(02)2835-3456#5162 6.松德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連絡電話:(02)2726-3141#1607 7.林森院區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連絡電話:(02)2591-6681 # 1320 8.中醫昆明院區 (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連絡電話:(02)2388-7088# 1114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洽各院區聯絡人。 七、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李小姐2555-3000分機2478)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八、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筆試)6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