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非視不可
執行物理治療相關臨床業務,以及相關行政作業。
1.居家服務個案管理、案本資料製作與管理。 2.居服員管理、排班、個督、團督 3.服務費用核銷 4.每月工時核算 5.督考評鑑業務 6.出席業務相關會議 7.主管交辦事項
誠徵兼職物理治療師(生),到職日可協調 1.具物理治療師(生)證照 2.具工作熱忱,親切負責 3.排班制,時間彈性 時薪350元起
1.大專以上護理科系畢,具專科護理師執照、護理師證照。 2.取得專師證照,有專科護理師工作經驗佳。 工作項目 1.協助醫師處理病房業務。 2.一般文書處理。
1.大專以上護理科系畢,具專科護理師執照、護理師證照。 2.取得專師證照,有專科護理師工作經驗佳。 工作項目 1.協助醫師處理病房業務。 2.一般文書處理。
福利與工作項目: 1.值班:與內科部其他科室一起輪值平日和假日病房班 (每月約2-3天班),平日班和假日班值班費另計。 2.業務內容:ICUヽ病房ヽ門急住會診、門診看診(一週2診至3診)、其他醫療業務支援(視政策而定0-2次/月)。自費檢查項目另有抽成。 3.夜間急診會診(二線):可以電話on call ,如on call時若有親自到院處理病人,出勤費800元 4.福利:升公職後比照公務人員福利(另有考績獎金ヽ國旅卡和子女教育補助金等);可申請有眷舍ヽ單身宿舍。 * 另有獎金/活動類:年終獎金 ヽ生日禮金ヽ春節尾牙ヽ醫師節ヽ共識營ヽ員工旅遊 等活動。 5.保險類 1.勞保/公保 2.健保 6.制度類: 基本薪資+績效獎金(依個人業績績效比例發給),另有研究論文發表獎勵制度(最高獎金每篇6萬) 7. 完備的升遷管道,休假制度依公職或勞保規定 8.設備類 :(1).員工宿舍(另外南紡對面新員工單身宿舍興建中,預計116年完工啟用),多房間眷舍 (2.)圖書館 (3.) 位於平實營區旁,交通便利人口社區發展可期,生活機能佳,宿舍停車場設施完善且有員工優惠 (4.) 無痛鏡檢設備完善 (5.) 手術室共7間 請設備完善:腹腔鏡 ヽC- ARM …ectc. (6) 恢復室 6床 (7)加護病房ヽ心導管室 等設備。 【保障薪】保障薪一年,合約兩年;具重症專科醫師證照:30萬元/月以上(依資歷),薪資可以再面議。
中和區中山路三段預計2026年3-4月開幕,錄取後須先到其他院所培訓 1.須具備物理治療師/生執照,歡迎應屆畢業生應徵 2.具備團隊合作精神、積極主動且正向態度、醫病溝通能力、工作熱忱,可配合内部輪班 3. 工作內容含物理治療評估衛教、儀器治療、販售些許護具,主管交辦事宜 4.班內及班外自費治療:震波治療、運動治療、徒手 (有一對一自費治療空間,自費項目額外抽成) 5.歡迎徒手高手挑戰高薪!!創造自我成就感! 勞保投保最高級距55400 依勞基法一例一休(四週變形工時) 到職日可議,面試詳談 誠摯歡迎各路正向治療師夥伴加入我們團隊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公告 (配合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 (四)須具 有牙醫師證書 及 考試及格證書。 報名人員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具有「實習醫院結訓證 明」、如為國內114年應屆畢業生者應具有「畢業證書」。 (五 ) 本職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1 條。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配合二年期牙醫師PGY 訓練計畫。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 105 號※本院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6236 八、備註事項: (一)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 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繳交證件: 1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及自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報名人員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需繳交「實習醫院結訓證明」、如為國內114年應屆畢業生須繳交「畢業證書」。 (5)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6)其他需繳附文件。 2.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 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6)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3.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於114年當年度12月底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於報到日應繳交「牙醫師證書」。 (3)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每期開課只收6-8位(名額有限)
1. 手術前諮詢或會診 2. 各種專科手術之麻醉 3. 持續性監測與評估,負責病人安全
1. 協助醫師進行日常診療 享有工作獎金跟業績獎金
**工作內容**3區輪流 1.櫃檯掛號、文書業務 2.跟診叫號、協助醫師診內檢查及注射治療 3.注射室IM、IV、抽血、換藥 **排班方式** 週一至週五8:00-12:00/14:00-17:00/18:00-21:00 週六8:00-12:00/14:00-17:00 12:00-14:00/17:00-18:00需輪值班 週日固定休 排班以公平為原則,人力許可儘量滿足同仁需求 需支援體系其他院所(非常態) **薪資** 有夜班費、兩頭班津貼 加班費以分計算 依勞基法半年即有特休,未休完依法轉為薪資 **福利** 休假制度比照勞基法,三節、過年皆休假 *正職享有年終獎金、人次獎金、三節獎金、生日禮金、生育/婚喪禮金、勞動節獎金、員工介紹獎金 *享有福利: 進修教育補助、尾牙、員工旅遊補助、不定期聚餐、團體保險、員工制服、員工及正職眷屬看診減免 *過年、清明、端午、中秋全院休診、年假、特休假、勞健保
1.為住民翻身、拍背、沐浴身體、更衣、扶持上下床及散步等等 2.照顧病患飲食起居、協助服藥等等 3.整理環境、配合消防演練活動
1.臨床機構護理工作 2.完成擬定護理計畫,跨專業討論,整合性照護,完成護理份內工作 3.配合及完成主管指示工作 4.配合機構政策及在職教育
1.臨床機構護理工作 2.完成擬定護理計畫,跨專業討論,整合性照護,完成護理份內工作 3.配合及完成主管指示工作 4.配合機構政策及在職教育
<誠徵> 全職骨科物理治療師 3名 全職或部分小兒物理治療師 1名(須備照) *本診所為專業復健科診所 提供: (健保)骨科復健、兒童早療復健 (自費)骨科復健、兒童早療復健 徒手治療、運動訓練、聚焦式骨震波 治療主治項目: 1.徒手治療 2.運動治療訓練 3.骨震波治療 4.英特波治療5.小兒自費課程(桌遊、書寫、主題課程等等) 工作地點:桃園市 中壢區
年薪70萬起,夜班津貼250元/天,具物理治療師執照(合法徵才,需掛執照), 1.需正職1位 2.可配合輪班 3.具服務熱枕、團隊合作精神、溝通應對能力、積極且有責任感 4.工作內容含物理治療評估衛教、儀器治療、震波治療、運動治療、徒手治療、貼紮治療等醫療技能,以及具備復健櫃台行政業務之能力 5.輔具販售及使用教學 6.有意願/有能力/有經驗之治療師,未來將有機會晉升為儲備管理職
1.協助牙醫師從事牙齒口腔疾病診斷與治療時,牙醫器材設備及材料的準備 2.在診所負責櫃枱行政、病歷處理及健保請款等相關後勤支援的行政業務 3.有經驗者尤佳
護理相關工作
居家服務業務負責人 1、長照2.0居家服務個案管理與服務計劃執行 2、社區資源開發與應用 3、居家督導、照服員督導與管理 4、居家服務核銷作業 5、社區衛教 6、業務負責人另需管理居家督導員及居服相關業務開發 7、作業標準流程新增與修訂 8、主管機關督導考核作業 9、其他主管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