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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變形工時制度後
應先訂出連續不斷的循環周期,由公司自行訂定
一般是把(日)或(一)當每週的第一天,較容易檢視排班
而且週期必須循環不斷,因此不會以每月1日當第一天
訂出週期循環以後,也不宜輕易更動,否則難以檢視排班
若公司發現訂定的週期循環不適合公司作業
建議以不低於法令規定的方式規劃週期轉換作業
(例如將週期延長兩天為4/15~4/30,但多給一日假)
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實施轉換
(當然,如果公司例假日恰巧是週六或週日,應該就容易轉換了)
總之,以不損及勞工權益的前提下轉換,就不擔心勞檢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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