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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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扣特休,詢問被罵還亂塞過錯逼離職

我任職於私人公司(家族企業,管錢的是老闆女兒,檢查我資料正確是老闆合夥人)
上下班不用打卡,老闆說下班就提早下班
年前得到通知說2月26開始上班
21,22,23號這三天要強迫扣特休
我隔天問老闆為什麼要強迫扣特休
老闆當下爆怒吼我說公司有公司的規定不是我一個人想怎樣就怎樣,不能接受就離職書寫一寫
下午又把我單獨叫去罵,說我犯會計的大忌
說我看了公司檔案資料他可以告我(是老闆合夥人請我看,老闆女兒錢流向不乾淨)
合夥人不吭聲,跟我說工作再找就有,拿了離職書給我寫
我當下很慌很害怕加上很委屈我就簽了(老闆曾經是黑道老大)
後來回家想想覺得自己沒有錯也沒有散播公司檔案他根本就告不了我
但我手上毫無任何證據,我有什麼辦法能替自己爭取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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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提供的資料,比較明確與法令有關的有二

1.強制排休
勞基法第38條第2項: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特休排定權在勞工,雇主有需求只可協商,不能強制,否則違法
罰則在勞基法第79條第1項,處2萬~100萬罰鍰

2.上下班不打卡
勞基法第30條第5項: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沒置備出勤紀錄,依勞基法第79條第2項,處9萬~45萬罰鍰

至於看了公司機密資料一事,比較難評估
可能要看公司是否有在工作規則中規範
不過一邊是老闆家人、一邊是合夥人,親疏有別
身處此種環境,介入鬥爭本就有相當大的機會被犧牲排除
其實並不很建議爭取復職

上述違法事項,可向勞工局申訴開罰
但真正可追討的,也許就只3天特休的工資
請自行評估是否要提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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