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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的公司人事說,有開過勞資會議所以是適用四週變形工時的
勞資會議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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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形工時僅適用於全時工作者,詳見勞動條3字第1030028069號函第三點:
「(前略)...至部分工時勞工之工作時間,相較於全時工作勞工已有相當程度縮減,依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1 項規定,已足使雇主彈性安排勞工之出勤模式,爰部分工時勞工無得適用前開彈性工時規定。」
基本上工讀生多採用時薪而非月薪,故您的狀況應不適用變形工時,若工作超過8小時即應給付加班費。
另外,要注意是否為部份工時工作者,不是以給薪方式(月薪、時薪或日薪)判斷,而是依工作時間進行判斷,依勞動部「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定義:
部分工時勞工:謂其所定工作時間,較該事業單位內之全部時間工作勞工(下稱「全時勞工」)工作時間(通常為法定工作時間或事業單位所定之工作時間),有相當程度縮短之勞工,其縮短之時數,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
全時勞工定義:每週工作時數達到標準工作時數(40小時)的從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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