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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年制或曆年制,可以從特休給假的時間來看
週年制就是依照到職日週年給假
曆年制是將特休統一在12/31(日曆年度)結算的制度
為了不低於法令規定的特休天數,會將週年制特休天數從12/31切成兩段
依兩段所佔的日數(或月數),依比例計算並重新組合而成
不同制度,對應不同企業的內部規定
不管哪一種制度,只要正確計算,都不會低於法令
只是您既然在1/1到職
不管用週年制或常見的曆年制,算出來的天數都會一樣
學年度制、會計年度制,只有特定幾個行業領域才會採用
可直接詢問您公司人事單位,了解公司採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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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休假基本上以週年制為原則,即工作每滿一年就會有請休資格,若以其他制度為計算,只要不低於勞動基準法所規定(週年制),則皆屬於合法範疇。
比較特別的是因您於1月1日到職,故無論是週年制還是歷年制對您的沒影響,畢竟週年跟歷年的結算對您都是一樣的。
週年制:工作滿一年產生。
歷年制:每一年完畢產生。
因您於1月1日到職,故對您來說歷年制等於週年制。
有關給假方式依法應由雇主告知,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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