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1.植髮養護.護理師|頭皮護理|育髮| 2.提供客戶專業皮膚諮詢、療程規劃、產品建議、協助操作儀器。 3.美容、美體工作者,為顧客提供專業美容、精油芳療技術服務。 《服務地區:桃園市-中壢區、》 受僱滿3個月可加碼申請『桃園青年安薪就業讚』9,000元就業獎勵,滿6個月再獎勵12,000元,每人最高獎勵21,000元。
工作內容 1.植髮養護.護理師|頭皮護理|育髮| 2.提供客戶專業皮膚諮詢、療程規劃、產品建議、協助操作儀器。 3.美容、美體工作者,為顧客提供專業美容、精油芳療技術服務。 《服務地區:高雄市、》 受僱滿3個月可加碼申請『高雄市青年安薪就業讚』9,000元就業獎勵,滿6個月再獎勵12,000元,每人最高獎勵21,000元。
1.電腦文書作業 2.櫃台行政庶務 3.文書建檔歸納 4.協助招生 5.如能提供英文檢定測驗證書更佳
1. 飲品介紹,點單收銀,親切的服務客人 2.茶湯煮製、製備飲品配料。 3.進行飲料之調製。 4.對餐飲服務工作有熱忱,具親和力 5.環境、設備清潔及維護。
1.課程規劃、教材準備 2.照顧幼兒生活起居,保護幼兒在園內的安全 3.與家長溝通幼兒學習狀況 4.教室環境管理與布置
1.指導學童作業,協助輔導加強課業,做課業的複習 2.代替家長照顧學童,處理學童在班內一切生活事務 3.與家長溝通讓家長充分了解孩童學習狀況以及生活狀態 4.處理家長的投訴或者要求,與家長協調解決 5.主題式課程教學、協助外師授課,並協助活動規劃與執行 (如親子活動...) 6.櫃檯行政事務執行
1.言教學 2.設計相關課程及開發課程 3.上課講義編寫 4.配合補習班活動 5.學員成果評估
1.言教學 2.設計相關課程及開發課程 3.上課講義編寫 4.配合補習班活動 5.學員成果評估
1.桌邊服務 2.佈置及清理餐桌 3.為顧客帶位或安排座位 4.與客人建立良好互動,讓客人有個愉悅的用餐經驗 5.將菜單遞交顧客,答覆有關餐飲問題,必要時提供建議 6.上菜並提供有關用餐的服務 7.遞送帳單,請顧客付款或簽字 8.送單點單 9.負責意外事件及顧客抱怨的處理,並向主管報告 10.協助制訂餐廳服務方式與作業標準流程等事宜。 11.監督食物之製作流程、份量及擺盤等事務。 12.確認餐食品質穩定。 13.協調外場點餐與內場廚師料理的順序與速度。 14.提供顧客相關事項的諮詢服務,維護客戶關係。
1.負責洗、剝、削、切各種食材,以完成烹飪的前置工作。 2.協助廚師測量食材的容量與重量。 3.依照客人的點單,準備不同菜色所需要的食材。 4.於出菜時負責菜餚擺盤或調整份量之工作。 5.協助打包外帶的食物。 6.需協助清洗碗盤。 7.依人力狀況調整工作內容。
昊霖預防醫學機構是全台灣第一家複合式 『診所 + 健康運動館』的全方位整合服務。 請參考官網https://www.izo.com.tw/ 誠徵機構個管師,非常歡迎健康產業的菁英加入我們~ 1.提供預防醫學相關諮詢服務。 2.執行銷售方案策劃與銷售。 3.提供顧客正確的健康照護方向及客情維護。 ⭐獎金另計 ⭐具業務推廣能力者優先錄取 ⭐具護理師執照者優先錄取 ⭐提供療程服務,進行護理指導及衛教講解。
1.網路社群小編 2.其他主管 3.交辦事項 4.無經驗可 5.正職/兼職均可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徵選職務:新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9,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新北地區(新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新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09號5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仁德主任,電話:(02)2274-1851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士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士林地區(士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 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士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陳昱希主任,電話:(02)2838-1162#14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 中級專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以下工作內容為團隊所有成員分工,非單人負責) 1.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業務,協助主管規劃制定相關服務方案、計畫或規定。 2.協助主管依據規定輔導、查核、評鑑分會業務。 3.協助彙整、審核或辦理分會提報或當事人提出複審、異議案件。 4.協助連結網絡資源、蒐集相關網絡或學術等資料。 5.協助辦理被害人關懷、學術研討等活動及業務會報等會議。 6.為民服務及申訴案件之列管處理。 7.彙整各項服務績效與成果,協助編製報表、計畫及成果。 8.其他主管交辦業務及行政事務協助。 電腦專長:熟悉文書編輯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附加條件: 1.對於公益團體/非營利組織之工作屬性及服務理念有一定認識。 2.自認善於溝通(必須與地方分會、外部單位聯繫)、細心(彙整分析報表資料)且耐心(各項審查或作業有一定步驟程序)。 3.如能提供過去製作Word及Powerpoint成品(可列印其中數頁代表,務必為自己製作)佐證為佳。 (二)待遇: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三)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 (四)工作時間: 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依法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2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擬作(30%):以下任選一項【規劃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戶外團體輔導活動企劃;如何宣傳/募集社會资源計劃書乙份(以A4紙直式撰擬、格式不拘),並為此計劃撰寫一份新聞稿附於其後】。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 先生,電話:(02)2736-5850#83
1.按照工程師的指示進行設備操作、維修等工作 2.彈簧機機台操作1年以上經驗
工作內容: 1. 負責處理進出貨轉撥單,包括準確登錄、核對與歸檔,確保記錄的正確性與完整性。 2. 定期更新、維護及管理各類文件與會計檔案,核對進出轉撥明細帳並確保數據正確。 3. 獨立執行會計作帳,包括製作傳票、核對帳務、整理各類報表及分析數據,需具備良好的數字敏感度與邏輯性。 4. 客戶往來電話聯絡,提供專業解答及協助處理相關問題,維持良好客戶關係。 5. 協助月結與財務結算,製作並檢查相關財務報表,確保數據及時準確。 歡迎有志於財務會計及資料管理的您加入我們的團隊
※另有全勤獎金$2,000/月 1.餐廳現場服務。 2.餐廳現場清潔保養。 3.主管交代事項。 4. 負責跑單、擺盤、送餐及聯繫內外場之工作。 5. 負責客人帶位、倒水、點餐等工作。 6.負責結帳、收銀、每日帳務報表核對之工作。 ※具備外語證照另給予津貼$1000起/月
【壹.工作任務】 1.負責介紹及銷售門市商品。 2.提供顧客之接待與需求服務 (如:點餐、餐點製作、擺盤、結帳、收銀...等)。 3.協助商品進貨入庫、銷售統計及庫存盤點。 4.協助商品包裝、陳列及優惠活動換檔工作。 5.維持店櫃週遭之整潔 。 6.主管交辦之事項。 【貳.工作性質】 1.頻繁與顧客及門市夥伴互動。 2.須長時間走動及久站。 –> 請先自我評估是否能適應上述工作性質。 【叁.工作時間】 依營運需求彈性排班,工作時間面試詳洽。 【備註】:工作地點依公司規劃調派。
將汽油、柴油注入顧客的車輛油箱 替顧客結帳 提供洗車窗等加值服務 替顧客兌換贈品 營業時段結束時,進行會計出納對帳 ★日班06:55~14:05、晚班13:55~21:05(輪班制,可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