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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年欠[員工假]問題.如何自我保護

公司每年欠[員工假]問題.如何自我保護-排假

你好:本人對法律茫然想尋求網站得知如何自我保護,在此感謝答覆。
※公司每年固定會欠員工23~25天的假,包含加班,不包含特休,公司採用四班三輪制每班2人,一個蘿蔔一個坑,無法請病事假以及特休,目前公司從101~107/2月止歷年來欠我約70天左右,公司每次年底結算欠假天數都只是口頭告知欠假天數而已,員工都無法[自我保護自己欠假天數]請問員工該如何保護自己,每月[加班二聯單]公司都一率收回統一保管以及[出勤卡]我很怕我這70幾天欠假被公司吃了怎麼辦,請問我該如何[保護自己]是否可以教教我,謝謝

熱門回應

您所謂的欠假,只提到包含加班,不包含特休
範圍較廣而模糊,比較難聚焦討論

如果您想保護自己,最根本的辦法,就是自己嘗試了解勞動法令
畢竟法令是保護懂得法令的人
如果您想自行研究卻無從下手
可參閱:『曹新南專欄』勞動法令如何入門?

如果您無意研究法令,只想知道怎麼快點討回欠假
比較快的方式就是向當地勞工局申訴、並提勞資爭議調解
申訴管道參閱:可申訴之相關單位

如果您也不想撕破臉,只想保存證據,以免被吃掉
那麼您可以考慮再加班二聯單與出勤卡被收回之前,自行拍照存證

以下針對已經看到的疑點,略做說明:

從圖看起來,「每八休二」肯定比法令規定的「每七休二」要少休
「每八休二」一年大約休90~92小時
「每七休二」則最少是104小時,且尚未計算國定假日

如果部份欠假指的是加班換來的補休
雖然以前加班換補休尚未入法
但是勞動部一直以來的要求就是:公司不能規定加班一律只能補休
必須由勞工在每一次加班後都選擇要加班費還是補休
如果規定只能補休,將以「未給加班費」處理

加班費也是工資,依照民法,請求權時效為五年
超過五年,可能就真的「被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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