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簽訂合約時,要清楚瞭解薪資與工作內容
華梵大學資管系
現任睿陽科技系統工程師
很多同學因為不想當兵或是其他諸多因素,轉而選擇申請研發替代役。但我認為,研發替代役並非「涼缺」,如果選擇不對,3年的漫長服役時期仍會讓不能適應的同學痛苦難熬。因此同學們在下決定時,一定要想清楚,否則不如趕快去當兵,再回來找尋適合自己的工作。
其次則是要瞭解合約的內容,雖然每家公司的合約記載事項不一樣,但對於薪資及工作內容這兩大項,一定要瞭解,不可有模糊或語焉不詳的空間。
我知道有些同學在申請研發替役時,往往沒有看清合約內容,或是未向面試人員詳細詢問工作內容,等到報到後,才發現一切跟自己想像的完全不一樣,不僅工作痛苦,也浪費3年的寶貴時間,非常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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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簽約哦?真是寶貴的經驗,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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