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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機關研發替代役不等於公務員
常聽到身邊朋友抱怨再業界待的研發替代役,有多辛苦,加班到多晚,主管多難相處,然後話鋒一轉轉到我身上,開始抱怨:”你待在公家機關一定很涼快吧!””唉公務員就是公務員,完全不懂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的辛苦!”等等挖苦揶揄的話層出不窮。我自己覺得:沒錯,公務員的確超輕鬆,但是,在公家機關服研發替代役,並不等於就是公務員。
兩年前,我進到智慧局當研發替代役專員,待的單位是發明初審實體審查科,說穿了主要的工作內容就是”清積案”,講得更白一些,也就是收以前的人留下的爛攤子罷了!另外,每當有人申請發明專利,我便必須進行檢索與比對的工作,就是根據對方申請的發明專利,透過各種資料庫進行檢索,找到與該專利申請最近似的文獻,英文、中文與日文都要用上,最後進行專利要件的判斷,判定”準專利”或”不准專利”的理由,交給審查官審核。
雖然工作內容不怎麼有趣,但是比起加班加到晚上十點的研發替代役員工們,我承認我的工作確實相較之下輕鬆許多,不過相對地,因為研發替代役屬於非編制內人員,第二階段的薪資一毛不補,完全就是照內政部的薪水規定去領那兩萬多,加班費少到幾乎沒有,頂多可以報加班補修,這些都是”真正的”公務員可以理所當然拿的福利。其他像是考績獎金、各類津貼、國民旅遊卡、各類補助、員工旅遊補助、教育訓練折抵績效、支薪事病假等等,真正的公務員每一項都打勾勾,研發替代役因為處於體制邊緣,沒有適用的法規保障,所以一概沒有!
在公家機關,研發替代役說白了就是次等員工,幾乎每天都在趕著達到績效,眼看其他公務員同事泡茶聊天,當周遭所有編制內的同事,看報紙吃早餐然後白白坐享納稅人福利時,而單位明顯地就是把研替人員當成衛生紙在用,相信你絕對不會覺得自己能被叫做公務員!
要說最大的好處,應該就是時間上吧!因為是看績效做事情,時間分配也比較彈性,反正不加班的時候,就多唸點書,準備考國考,或考證照,總之時間別白耗,對誰來說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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